老公不ok+1
真的把你放在第一位 這些事他都該自己擋掉
夫妻間確實不用分的很細 但最基本的尊重是要有的
如果你們真的計畫要有寶寶
老公自己細想就該知道他父母的作為有多不應該
更遑論在你懷孕初期這麼重要的時刻 還讓你煩心
既然有做好黑掉的準備
那就讓老公清楚明白 他的原生家庭
不該影響到你們的小家庭
公婆自己簽訂的約 請自己擺平
我寧可他們子女去聯名登記一起貸款,說真的他們要多麻煩搞分產對我來說沒有關係,而且老人家也沒在顧慮我們單一方的感受是嘛? 要買就子女一起負責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51220/754367/ 白棉花糖發表於2018-04-15 17:49:36在第153樓
版媽提的 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有4個子女 共同負責是應該的
只怕 那些從不出錢的 也不會傻到去同意
我若是版媽我會直接拒絕,一來就算是夫妻也不能決定對方的財產如何運用,所以要我賣掉婚前購買的房子幫公婆買房,這是我絕對做不到的事情,二來將來的房貸必定影響到家庭的經濟狀況,我不可能因為買房子而影響自己或夫妻的生活
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公婆不想爬樓梯,就請公婆賣掉現在的房子換一間,或請所有子女共同解決,一個家庭一個月只有8萬元的收入,怎麼去為超出能力的事情負責,就算版媽再怎麼愛老公,也不能一股腦不思考後果的投入,因為將來一定還是會因為金錢問題而壞了夫妻的感情
其實這件事情真的不難解決,直接拒絕所有不合理的要求,就是版媽應該有的態度
我個人覺得,要拉好防火線。
目前還不到離婚的地步,
但真的要取得先生的認同。
1.公婆並不是沒有房子住。《==真不想爬樓梯,用同等價或合理的貼一些錢換電梯房,但貼的錢手足平均分攤
2.謝絕房貸掛先生或先生作保人。管他要登記誰名下,盡量把先生摘出來。誰知道哪天哪個手足出來挖個坑,那坑都不曉得要怎麼填坑。
3.要孝親費可以,先生的手足大家一起出來討論,大家平均分攤父母合理的生活費,以後你們家一律用匯款處理,以作自保。
其實版媽大可以把你先生結婚後的財產拿出來跟先生檢討。孝順不是在填坑,老婆更不是填坑的犧牲品。
你們夫妻有多少財產,自己知道就好,對公婆一律要以負債、負債、負債來作顯示。
因為你的房子還有貸款,車子也是貸款。
這是最消極的自保之道。但又不得不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