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後自己住在娘家多買的房子沒房貸沒車貸,雙薪家庭沒小孩,過的也還可以,月收入大約8萬內。
最近公婆說年紀大,吵說要搬到低樓層老公寓,但自備款根本不夠,公婆希望房子掛老公一個人名下然後要我們扛這間老公寓房貸,而且他們馬上就要搬,要我們馬上要付款且去辦貸款,估算一下大約10年內必須還清600萬貸款,因為我們自己年紀也屆中年不太確定這十年都可以每個月至少拿5萬多出來還貸款,算一算覺得很不妥要老公多考慮,公婆就不高興了(覺得我在使弄),請問大家有好的解決辦法嗎??
註:我不想掛名也不要扛房貸,是公婆不願意賣舊屋換房才錢不夠,我的想法不會自私吧?
夫妻法院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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