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婆總共結了兩次婚
第一次
因為我太大男人
你離開我認了
也反省過了
慢慢磨到我的脾氣
終於追回來了
追回來後三年我們過的還算不錯
直到你 等小孩大一點你想去工作
我們溝通過後父母答應幫忙我們帶
但說好了能早早下班就下班
畢竟小孩還是需要我們照顧
直到你開始上班
一開始算蠻正常的 做物流12小時一到就下班
慢慢的你時間越來越長
常常做到半夜11-12點
後來有溝通過能不能 早點回來
畢竟我做建築的
下了班我顧是應該的
隨著時間越久
你變得只想上班
不想顧小孩了
這三年上班下班顧小孩幫他洗澡 有時半夜做惡夢 全部都我一手包辦
終於溝通後 無效
我選擇提出離婚了
謝謝各位的意見
我是一個不太能表達的人 各位諒解
我只會說重點
就是 我原本自己賺到的錢夠生活開銷 但沒辦法存到錢
可能因為這樣 她想努力賺錢
但卻疏遠了小孩 講的簡單點 小孩跟我很親
畢竟兩個小孩都是我照顧的
大的小的從上課接送到下課 洗澡睡覺都是我自己來(但上班時候上課就是我的父母幫忙接送)
如果只會當禮拜日媽媽誰應該都可以 甚至感覺不到辛苦
我不能諒解的是 寧願把時間放在賺錢 小孩的成長放一邊
這讓我無法接受
如果還有什麼疑問
請各位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