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先生很好啊,讓妳回娘家長住。
有些男生腦子有洞,明明姑嫂不合,還硬要一起住!
妳住久一點就知道了,住娘家自在多了!
不用離婚,育兒費算他每個月四萬就好。多的妳自己負擔。
他們兄妹住一起,又都不打掃,很快會鬧翻的。妳等著看。
若老公求妳回去打掃環境,妳也千萬別心軟搬回去。
我結婚後有四年是自己住,老公在外地,好處說不盡。
自己住很自由,有人付保母費,又不用為他操持家務。
以前是全家跟著一家之主移動,現在是小孩在哪,那裡就是家!
個人的建議是離婚,然後監護權歸你一個人,我是個人認為,你現在不離婚的話,妳能確定以後你小姑不會再多生幾個給你們養嗎?而且以後的事情真的很難說,單單生活習慣就是很大的問題了,教育費生活費又要怎麼辦,現在叫你回娘家住,以後錢不夠你是不是還要回娘家借,說難聽一點,不要等到幫人家養妹妹養小孩,沒有利用價值了才被趕出家門,去找個律師諮詢,該要的就要拿,
153F+1, 就算兄妹感情再好,也有個限度. 為此鬧到夫妻要離婚,認真會覺得不是親兄妹,可能沒血緣關係,不然哪有男人怎麼狠肚子裡親生兒都可捨棄.
151F+1,我贊同這觀點.建立婚姻和家庭談何容易~
如為了這種閒雜人等放手,似乎太便宜他們了, 倘若版主老公有些財力,倒不如就先按兵不動,就暫分居且戰且走,就算要離也不是現在,好歹也要讓你老公負擔孩子一切費用,等孩子大再說,版主就好好把小孩養好,過好日子.小姑要怎樣也是她家的事,看你老公兩邊能撐多久.日久見人心就可知到底是兄妹還是沒血緣的小三, 總之不要讓自己兩手空,沒拿到錢,婚姻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