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問過醫生的意見
若醫生覺得有必要安胎休養
請他開立診斷證明
持證明書向公司請安胎假(一般來說,休息時間為期2週)
2周後產檢時
再看狀況決定是否有必要繼續請假
如果到時候懷孕狀況穩定些了
就可以試著先回去上班
這年頭工作不好找
如果是我,在不影響寶寶的狀況下
會想保留住自己的工作
但假使真的孕期狀況持續不穩
一直到中期都還無法穩定下來
那為了確保寶寶的平安
只好另外打算囉....
祝版媽 孕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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