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外遇、不是個性不合,全是不相關人的干涉
妹妹沒有婆婆,只有三個阿姨(妹婿媽媽的姊妹)及老奶奶;我有一個姪子,他的教育全由姨婆干涉,包括上安親班、學琴、彈琴、國中學區(他現在才小三耶)......
妹妹原有很棒、收入優渥的工作,唯一缺點早出晚歸,可慶的是,有個阿姨住在同一棟可以隨時協助,也就是因此,妹婿幾乎可以輕易地把孩子交給阿姨,以應酬為由時常不陪孩子;身為親阿姨及奶奶的這群長輩,只會嘴巴訓訓,妹婿還是依然故我。
一年前,他們要求妹妹別再做全職以陪陪孩子,妹妹改做part time,便要求妹婿是否可以補貼生活費,當場拒絕!就這樣,工作順他們意,男人依舊,長輩生病後每周末妹婿回去陪伴"打電動",家庭互動幾乎沒有!
我說,至少可以"請假"半天陪妻兒吧! 就會被男方家說"不笑"!
我知道妹妹被男方當空氣,願意買晚餐給阿姨,就是不會問問旁邊的妻子要吃什麼?
問題來了:
1、妹妹當年的結婚金飾 被放置在阿姨提供的銀行保險箱內,如何拿回?
2、房子是兩人持有,妹婿繳貸款、當時妹拿出二百萬,如果離婚,可以拿回什麼?
3、娘家媽媽身體不適下周要小手術,又逢快過年,妹妹說她想盡速"解決",讓我好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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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妳妹妹直接和妳妹婿說,她要拿回來金飾。不然妳妹妹直接和她老公的姨媽說。
2.要看夫妻如何協議房子問題,是要賣的話,妳妹最少要拿回200萬元,不賣,請妹婿最少還200萬元。
3.有必要夫妻為了不相干的外人離婚嗎?這也是我最想說的,她們不能兩人再好好溝通,找到解決之道,畢竟有小孩,妳媽快要動手術了,現在身體不舒服,如果再聽到妳妹離婚的消息,怕她承受不住 ,所以能瞞住她最好,或是勸妳妹先不要離婚,事緩則圓 ,也許事情過了,妳妹就不會想離婚。
1. 如果他能證明自己是金飾所有人,且無贈與之事實,阿姨不歸還就是侵佔,要離婚了也就別怕撕破臉,不用太留情
2. 當初提供200w有匯款證明嗎?有人能作證嗎?有的話可以要求返還. 如果出兩百萬有掛名,請對方購買持分還現金.
3. 快刀斬亂麻. 難道你忍心妹妹繼續給人糟蹋?這男人根本沒肩膀,請不要為了虛假的健全家庭而折磨妹妹,孩子應該也不想要幾乎不在身邊的爸爸,還要看著媽媽被人欺負. 妹妹的人生,跟媽媽小手術+過年有什麼關係?
1直接開口要回來
2不想理虧至少要拿回200萬....
3想快速離婚也要男方馬上點頭,這個就算走法院我想應該沒什麼用,只會被駁回,想在過年前處理起來有難度,除非男方早就想離婚
是說,你們沒懷疑過男生冷漠的可能性?
1直接開口要回來
2不想理虧至少要拿回200萬....
3想快速離婚也要男方馬上點頭,這個就算走法院我想應該沒什麼用,只會被駁回,想在過年前處理起來有難度,除非男方早就想離婚
是說,你們沒懷疑過男生冷漠的可能性?
1直接開口要回來
2不想理虧至少要拿回200萬....
3想快速離婚也要男方馬上點頭,這個就算走法院我想應該沒什麼用,只會被駁回,想在過年前處理起來有難度,除非男方早就想離婚
是說,你們沒懷疑過男生冷漠的可能性?
房子是屬於婚後財產吧!-->你妹妹應該有一半(不管貸款是誰繳的,只要沒有特別約定,就是共有的;但是如果你妹可以證明200萬的部份是婚前財產,那麼這200萬可以先拿回來,其他的再平分)-->民法1017條
(他老公名下所有的財產(含存款)+你妹妹名下所有的財產(含存款)-繼承而得的財產-雙方的婚前財產(需證明))/2+你妹妹的婚前財產-->你妹妹的(民法1058條、民法1030-1條)
結婚金飾-->直接要求阿姨提供結婚金飾保險箱的鑰匙(記得錄音),要求歸還
簡單而言 婚後置產配偶的確有一半
但 除非他們有聯名 不然房子誰的名字 就是誰的
另一半只能要求剩餘財產分配
很不幸的 剩餘財產分配 通常是被離的那方提出
但就原PO的內容來看, 被離的應該不是妹妹
如果房子還有貸款 負債的部分還要一起算上去
所以剩餘財產分配並不是絕對有利的做法
針對已經付出的200w要求償還可能還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