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胎分開計算
申請的時候,申請單上必須填上小捧由的名字。
您的產假期間仍然在職,先生可以申請育嬰留停。
育嬰留停雖然是以6個月為"原則",但基於一些事由是可以只申請1個月。
您產假後當然可以再次申請育停。但您先生就必須復職。
雙親不能在同時間育停(就算使用不同寶貝的名義)
一個寶寶最多的津貼是6個月媽咪+6個月爸爸。
所以先生用第一胎進行育停時,記得也要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喔。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frrWgsWzE0g%3d
米小芽您好:
父母除不可於同一時間請領同一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亦不可於同一時間分別請領不同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亦即父母在同一時間點僅能其中一個人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因為0-2歲期間仍有其他育兒津貼,不論是中央政府辦理的,還是地方政府自辦的,皆有著能否同時申請的問題。此時使用月租型手機、市內電話或公用電話撥打1957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將有社工了解家中狀況提供合適的補助,服務時間為早上8點到晚上10點,全年無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