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家中有1男4女 姊妹都已經出嫁 僅剩哥哥照顧媽媽 請問下面狀況
1.遺產分配 子女均有份,如果姊妹 其中有已過世,遺產 過世姊妹 配偶有爭取權利?
2.同上 遺產會分給 過世姊妹的兒女有份?
3.假設媽媽還在 直接贈與給哥哥(已贈與完成)。其他姊妹 還能去爭房子財產?
4.減少贈與稅=>網路寫 可將房屋面積拆開,但每一部分都必須包含建物與土地。
請問這要去哪裡辦? 找土地代書? 還是直接地政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
5.免贈與稅 是算一年 1月1日至12月31? 還是使用第一次免贈與稅 過後一年才能再辦理第二次?
6.如果辦理 房屋分年贈與,那如果房屋 有火災險保險 還有房屋貸款 會被要求重複付款?
7.如果是 社區大樓,三房1廳2衛浴 能否辦理房屋面積拆開 減少贈與稅?
謝謝大家
*~玥兒發表於2018-01-06 15:33:18在第4樓
感謝玥兒 及其他樓主,我不是哥哥只是其中一個妹妹,知道哥哥辛苦 有詳盡義務((都哥哥照顧
但怕其他姊妹覺得自己也有盡義務多寡,就有爭取權利 才會在此詢問
專業問題會在找時間詢問專業人士 能使用電腦時間不多 回復比較慢 還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