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今年九月跟先生同行搭上郵輪,出發前我跟我的電信業者開通9/25中午12:00~~9/27中午12:00,於9/25下午一點多抵達沖繩,我便照他們的指示1.行動數據2.數據漫遊3.連接他們合作的電信業者,完全都照他們的指示。開通的第一天在沖繩,收訊也是斷斷續續的,開通第二天在石垣島(完全收不到),我也只好作罷,回來後我立即打電話跟他們做反應。
回來十幾天後,我收到10月之帳單費用,我相當傻眼!我的電信費用高達4500,大部分都連接到遊輪之費用,我不懂?為何我開通這兩天沒能讓我好好使用,反而還都連接到郵輪....我告知他們我跟你們買兩天,而你們卻告訴我~~~谁的收訊好就連接誰的?
更好笑的是我開通是在9/25-27,帳單上9/24早上10:47就滋生漫遊簡訊費,下午一點報到ㄟ,我10:47還在家裡洗衣服,12:35才搭計程車前往郵輪處......不甘願的情況下....我去了消基會申訴........消基會告知我說:「他們只負責發文,沒有中間協調的部分,也不會介入。..........................請問有人遇到這樣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