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出頭走入婚姻,
婚後就是當全職媽媽,今年已第10年,
目前就是當個重拾書本的學生(晚上),但還是想要早上找個兼職的工作.
同學有介紹說他們剛好有缺兼職,也要我去他們那邊應徵試試看,
只是看到履歷上的工作經歷這一欄我卻不知道該怎麼辦?
婚前是有工作的,但我不知道該不該把10年前的工作寫進去?
5年前也有工作,但不到一年發現懷了老二,初期出血不穩,所以先生要求辭職,於是又繼續當了全職媽媽!
心很徬徨很慌,自己沒什麼經歷,而年紀也30出頭了,
每個工作經歷都是好久以前,也在想是不是就是空白,面試時再一一的告訴面試者原因??但這樣是不是很不好?
有沒有媽媽可以教教怎麼寫比較好?
以前的就不用多寫了。
我去年出來上班,
履歷表上就直接寫我是二度就業。直接點出小孩已妥善安排好,不會擔誤到工作。
其他就點出你的專長和以前的工作經驗(和要找的工作相關的,點到為止)
版媽找的是兼職,簡式履歷表寫好,工作經驗可寫可不寫。
老闆都是希望員工穩定度高,就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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