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變通的辦法,事情要分開處理(沒帶課本回家和準備考試)。
總不能因為沒帶課本回家變成無法複習的理由,後來沒準備考試得到不理想成績的結果⋯⋯
如果發現錯誤又不補救才讓人生氣。
至於忘記帶課本回家一事,也可另予處罰以為警示。
做法很多,小孩不同個性不同做法,重點是要學到教訓不再犯。
再提供一個做法:這上網求救文讓小孩來打字發文,這樣才是小孩在解決她自己的問題而不是家長在擦屁股。打字的過程就可學到教訓。
朋友小車禍,肇事者是19歲男性,單親家庭清寒,靠打工存錢買了一台車,粗心駕駛撞了我朋友。車損維修費五千多,朋友全家人體恤對方清貧,說只要賠償超過三千即可。
我聽了暈倒表示這是婦人之仁。婦人之仁救不了人,只有『痛到的教訓』才救得了人,我主張全額賠,理由是
他才19歲就想開車,並為了自己心願存錢圓夢,同樣邏輯,他也必須為了自己過失存錢賠償。
19歲年少輕狂,駕駛不慎,害己害人,如此出身,其家庭教育應該也未教導謹慎行事。若這次車禍輕易解決,對這年輕人其實不算好事,他必須從賠償車禍的經濟壓力中得到深刻教訓,每次手握方向盤時都必須時刻小心。
這經濟壓力是讓他『痛到的教訓』,這才可以保他與其他用路人平安,免得下次又撞了 (會不會出人命?),全額賠才是真正對他好。
(不過我先生說,這種人應該不懂這麼多也不會感謝我們用心良苦啦… 聽我這麼分析,他們後來改成全額賠,但是可以分期付款… 不過認識的例子是,分期到後來也會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