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區嘉瑄幼兒園--幼兒園中的人間煉獄

長隆媽
長隆媽 2017-07-25 12:43:55 版主 6385

此則發言因違反討論區規則或其它原因,已被刪除

於2019-01-15 01:38:05 補充發言

#全民一起求我們的孩子,請全民一起當所有孩子的監視器~

#淯薪托嬰中心事件之我思~

 

#站在同樣身為受害家長的我而言,常聽到有些人對我說,現今社會少子化,所以幼兒園及托育機構經營困難,那我想請問,當說這個話的人的孩子也是受害人時,他還會說同樣的話嗎?

 

#台灣少子化,孩子生的少的原因是,台灣人低薪、工時過長、小孩還要補才藝到晚上九點。家長過勞、小孩也過勞,年輕人當然不敢生。

那托育業者是否有替家長們思考,現在時代不同,家長更難為,幼兒園及托育機構的客戶就是家長與孩子,所以應更珍惜、善待孩子,即然少子化,就應該把托育品質做好,讓人民更放心及願意生孩子,而不是把精力放在如何讓孩子聽話(打小孩)及如何對付反應問題的家長們(退學)。

 

#淯薪托嬰中心事件概述:

█ 虐童手法:

1.     將孩童塞進櫃子(影像證明)

2.     用木鍋鏟虐打腳底板、將孩子雙手拉起(影像證明)、打嘴巴、打手(人證說明)

3.     小孩一哭就打,甚至還會打嘴巴(人證說明)

4.     掉飯粒就打巴掌(人證說明)

 

█ 虐童手段: 打不易有傷、家長不易查覺的地方,無任何幼童受傷。(常態性打孩子者的手法)。

 

█ 虐童地點: 專挑沒有監視器的地方或死角(在爸爸媽媽看不見的角落)。

 

█ 虐童者:老師打完,主任打。

█ 主任受訪說詞: 「那不叫施暴,那是情緒失控,只能說對不起,是我們的錯。」

「無任何幼童受傷。」

「打(小孩)是偶而為之,不是常常,若常常的話,沒人會願意留下來。」「拒絕回答打小孩原因」、「抱歉再見」、「記者問,道歉就好了嗎?主任回簽,不然你想要怎麼樣,請你告訴我你想怎樣。」

 

█ 湮滅證據:家長要看監視器,園方說已超過保留日期。

 

█ 堵人證的嘴:老師全部都被下緘口令,老師入園工作全部簽保密合約,違約金300萬元,老師不可以和家長用Line等聯絡。

 

█ 家長發現異狀:孩子逃避上學,耳朵紅腫(家長證據顯示施暴半年以上。)

(事出必有因,孩子不會無故不去上學,家長要多關心孩子狀況,當孩子出現異常狀況時,一定是發生事情了。)

 

█家長最低需求:只是想好好讓孩子安心成長。

 

█孩子轉學:影響無孤小孩受托權益。

 

█政府管理問題: 社會局評鑑甲等,政府把關到底那裡出了問題。

 

#受凌虐孩子年紀幼小,無法自己站出來防護自己免為受虐,且受了委屈也無哭訴,受虐地點都在不公開的場域,外界很難發現幼兒在裡面受到折磨,請全民一起督工,當所有孩子的監視器。

 

  • 請參考附件:兒少通報流程。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通報兒童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注意事項及處理流程: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547

 

#獨/虐嬰「淯薪托嬰」勞資合約曝光 違背「保密條款」得賠300萬。

https://news.ftv.com.tw/news/detail/2019111S01M1

 

#老師打完換主任打 淯薪「保密條款」員工噤聲-民視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28dT9WBkSA&feature=youtu.be

 

#「哭就掌嘴!」竟是常態! 離職師爆:園長知情虐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_ZK8mM6Uso&feature=youtu.be

 

於2019-01-15 01:38:41 補充發言

#當孩子身心已受嚴重侵害時~

 

◎暴力虐待孩子行為:

1.身體虐待:如毆打、踢、推…等讓動作。

2.精神虐待:如辱罵、威脅…等讓孩子覺得害怕的行為。

3.性虐待。

 

◎孩子受虐後的異常觀察:

1.孩子行為舉止異常

2.退縮、不願與他人接近

3.不想上學

4.看到老師就很害怕

5.身上有傷或孩子說身體痛

 

所謂的「身心虐待」,是指對兒童及少年身體或心理,施予非意外性、不可忍受之傷害或痛苦而言。

 

【管教與虐待的差別】

管教則包含權力與非權力性的手段。管教與懲戒不同之處在於,管教不一定會

使學生產生不愉悅感,且管教所涉及的範圍較廣,而懲戒僅是管教方法之一。體罰屬於事實懲戒的範圍,其範圍較懲戒更為狹隘,只是懲戒的方式之一。

 

英國哲學家邊沁(Jeremy Bentham):「無據不罰,無效不罰,無益不罰,無需不罰。」這是教師執行學生管教之基本原則。

 

教師應愛護學生、引導學生的觀念,避免自己情緒干擾,尊重學生人格。

管教應符合「善意和適當的處罰」原則,造成傷害就會逾越尺度。

 

☆☆☆孩子是獨一無二的寶石,需要用心的呵護與琢磨,才能散發亮麗的光與熱;孩子是初生的雛鳥,只要細心的指引與啟迪,就能展翅高飛。

每一個偏差行為孩子的背後都有一份不為人知的故事,只要用無盡的愛與關懷,就能點亮孩子心中的明燈。

 

 

#輔導管教

#正向管教

#反霸凌

#友善校園

 

惡劣!甲等托嬰中心虐打1歲童 鍋鏟打腳底還強塞櫃子 | 台灣蘋果日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5zuA10vSdE&feature=youtu.be

離譜!托嬰中心虐童 拿木鍋鏟.強塞進櫃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A61lnghrKI&feature=youtu.be

 

 

於2019-01-15 01:39:50 補充發言

#淯薪托嬰中心托育人員--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項:

 

【第49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兒少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十、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或其他有害兒

      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

      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十二、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處於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

      之環境。

十三、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四、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

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第83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

二、供給不衛生之餐飲,經衛生主管機關查明屬實。

三、提供不安全之設施或設備,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明屬實。

四、發現兒童及少年受虐事實,未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

五、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

六、業務經營方針與設立目的不符。

七、財務收支未取具合法之憑證、捐款未公開徵信或會計紀錄未完備。

八、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檢查、監督。

九、對各項工作業務報告申報不實。

十、擴充、遷移、停業、歇業、復業未依規定辦理。

十一、有其他情事,足以影響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

 

【第112條】

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

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各該罪就被害人係兒童及少年已定有特

別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

對於兒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機關得獨立告訴。

 

《裁罰依據》

【第97條】

違反第四十九條各款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第26-1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擔任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

一、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罪、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

    之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但未滿十八歲之人,犯刑法第

    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不在此限。

二、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

三、有第四十九條各款所定行為之一,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四、行為違法或不當,其情節影響收托兒童權益重大,經主管機關查證屬

實。

五、有客觀事實認有傷害兒童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不

能執行業務。

六、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曾犯家庭暴力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五年內。

前項第五款之認定,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

兒童少年福利及其他相關學者專家組成小組為之。

第一項第五款原因消失後,仍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擔任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

者。

有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命其停止服務,

並強制轉介其收托之兒童。已完成登記者,廢止其登記。

 

《裁處機關》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

 

#刑事責任部份:

 

《刑法》第286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罪」:

對於未滿十六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

罰金。

☆☆☆所稱「施以凌虐或以他法」,係就其行為態樣所為之規定;凌虐係指通常社會觀念上之凌辱虐待等非人道之待遇,不論積極性之行為,如時予毆打,食不使飽。或消極性之行為,如病不使醫,傷不使療等行為均包括在內。

倘行為人之施以凌虐,而生妨害幼童身體之自然發育之結果(如使之發育停滯等),即成立本罪。

 

《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公訴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所謂「強暴」,乃以實力「不法」加諸他人,非以被害人自由完全受壓制為必要。

 

《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托嬰中心--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項: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違反第八十三條第一款

至第四款規定情形之一者,#由設立許可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

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

者,得命其停辦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並公布其名稱。

未經許可從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業務,經

當地主管機關或教育主管機關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規定命其限期改善,

限期改善期間,有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情形之一者,由當地主

管機關或教育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辦理。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01

 

#中華民國刑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286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官網公告: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108&parentpath=0,5

 

 

參考資料來源:

引眾怒!托嬰中心爆虐嬰 新北檢分案調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2wA6tnq3tY&feature=youtu.be

 

吃東西掉地上也打!淯薪三名老師涉虐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mWDmGzX7ZQ&feature=youtu.be

大頭
大頭 2017-07-25 12:51:13 #1F
 

sticker15.png

好可怕哦,誰敢送小朋友到地獄的惡魔手中~sticker44.png

長隆媽
長隆媽 2019-01-16 21:27:19 #3F
 

以上文章重新內容整理。

 

幼兒園---在許多人心中應該是美好的存在,也是孩子們獨立成長的第一站,我孩子在進私立嘉X幼兒園之前,是在台北市某幼兒園就讀,雖有適應期,但過程非常順利,彷彿人間天堂。(而且兩位帶班老師都有教師證,是掛在教室外面)。

 

後來搬家換新工作,考量適應問題,還是先讓孩子待在原校,我成了假日媽媽,平時由母親照顧小孩。半年後一切較穩定了,不想再跟女兒分離,就在家附近找幼兒園。因嘉X幼兒園不收註冊費,負擔較輕,有延托到7點,延托費用另外再給陪留的老師,我在當時覺得這是個合適的決定。

 

孩子總共去嘉X幼兒園唸了10天,沒想到這短短幾天成了我揮不去的夢饜,孩子經常晚上做噩夢,說著夢話,大喊老師不要打我後驚醒,我只好一直抱著安撫她。早上跟孩子說要上學,孩子馬上出現恐懼害怕的表情,並馬上焦慮地說不要不要不要上學,大吵大鬧很久,真不知以前愛上學的她去那了?問到底在學校發生了什麼事?小孩馬上跑到衣櫃躲起來,久久不出來。好不容易等到從衣櫃出來後,再問學校的事,孩子又低頭不語。每天下課,就吵著要吃東西,說肚子好餓,問孩子在學校吃什麼東西?孩子說不知道,又說害怕吃不完。而且還在適應新學校的幼小孩子,卻在去上學的第3天就跟媽媽說被老師打,後來我們問孩子,孩子說是晚上陪她的的那個老師打她,後來幾天後的下午,幼兒園老師又打電話給我,說孩子眼白發紅。後來孩子看了眼科醫生後,才得知這個是孩子從出生到現在從沒得過的眼結膜炎,而且這個眼疾長達1個多星期才好。

 

【孩子告訴我她被老師打肚子】

 

有天孩子終於說出來了~

 

我問她「晚上陪妳的那個老師,她怎麼跟妳相處,妳說給媽媽聽。」

「她有打我肚子,很痛!而且也很大力,她打我很多次。」

「那她在那裡打妳?」

「在…在教室的外面。」

「妳剛才說那個老師她打妳很多次,她在那裡打妳?」

「她在…她在就是在外面的地方。」

「是那裡外面?」

「是,就是爸爸媽媽,媽媽爸爸要接的那個外面。」

 

孩子還說晚上他被獨留在教室,沒有任何人陪,她說「媽媽我好可憐,不要丟下我一個人」。

 

本來我很感謝願意陪留的老師,但我實在不能理解為何孩子說陪留的老師打她,難道真的有雙面X嗎?我越想越覺得可怕!

 

我不明白為何幼兒園之間差異會如此大,孩子說之前幼兒園的兩位帶班老師都不曾罵她、打她或罰站之類,但嘉X幼兒園老師,雖技巧性的未在孩子身上留下傷痕,卻讓孩子心靈留下不可抹滅的陰影,開始逃避上學。我好心疼還適應新學校的幼小孩子,才換新學校不到10天就發生那麼多的事情。我二次向園方反應,說孩子說被老師打肚子的事並希望得知整件事情的原因?及後來孩子因眼結膜炎需定時點藥照顧,我們也請假多天。沒想到我不但無法得知,孩子說被打肚子這件事情發生的始末及原因,卻在孩子眼睛尚未痊癒時,被園方要求,叫我們明天不用再來,馬上退學。這時正好又是公司訂單旺季,是工作最忙的時侯,且幼兒園也不是馬上找就有,我一個職業媽媽工作家庭兩頭燒,為了孩子經常請假,工作都快不保了,又因為孩子晚上噩夢不斷讓我經常失眠,身心俱疲到了極點。好不容易找到其它的幼兒園,結果孩子到幼兒園門口就開始大哭、吵鬧,說不想再讀幼兒園,害怕被打。最後媽媽與孩子就只能犧牲睡眠時間,每日來回通車2小時,再回去原本幼兒園就讀,對於職業媽媽及幼小孩子來說都十分勞累。

 

這10天的嘉X幼兒園上學經歷,讓身為媽媽的我上了寶貴的一課~

也分享給已經身為媽媽、尚未身為媽媽或即將身為媽媽的各位~媽媽這個工作還真是不容易…….

我是當了媽媽才開始學習如何當媽媽。

adsnew
新店媽咪
新店媽咪 2019-01-16 21:49:15 #4F
 

2018_sticker_June_05.png

2018_sticker_july_02.png

圖解媽媽百科

熱搜關鍵字

龍寶福袋 人工受孕 尿布推薦 孕吐 懷孕初期 配方奶 幼兒園 半夜發燒 黴漿菌 寒假 戒奶嘴 益生菌 月子中心 長高 親子出國

特別企劃

成分自然美味依舊!近百位媽媽滿意推薦「樂事自然滋味洋芋片」,給家人少負擔
成分自然美味依舊!近百位媽媽滿意推薦「樂事自然滋味洋芋片」,給家人少負擔

成分自然美味依舊!近百位媽媽滿意推薦「樂事自然滋味洋芋片」,給家人少負擔

趕走吃水怪獸,媽媽省錢幫手!夏普無孔槽洗衣機CP值超高
趕走吃水怪獸,媽媽省錢幫手!夏普無孔槽洗衣機CP值超高

趕走吃水怪獸,媽媽省錢幫手!夏普無孔槽洗衣機CP值超高

媽咪投票趣

假如離婚只能帶走2樣東西,你選哪樣?

※可複選1~2個答案

精選專題

more >
過敏別來亂!醫師&家長抗敏奇招
過敏別來亂!醫師&家長抗敏奇招

過敏別來亂!醫師&家長抗敏奇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