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要看司機是身分別來說
有的是遊覽車是自己的
是用靠行的去接生意
那司機就不是勞工的身分了
也算是自營雇主
因為這兩天都在忙
新聞對於司機身分也沒有詳述
所以就單純司機是否過勞而言,我個人是先不會直接斷定啦
至於過年放一天假這句話也是有問題的
因為服務業多的是過年不放假,但之後放的
重點是在於勞工是否有充分休息
休不休息 勞工自己也有部分責任
我過年也只休一天 但還是頭好壯壯
自己的身體狀況自己知道 不行就不要撐
命是自己的 不在乎你生死的雇主你還有替他賣命的必要嗎?
姑息只能養奸 委屈不能求全
我們公司配合的倉儲公司,過年前出貨的人搬貨搬到手扭傷,請了2~3天假休息(過年前很忙),
他們老閭就在唸那個去醫院打個止痛針就好了,休2~3天也沒用。
我心裡就三條線,。。。。休2~3天的確沒用(已經算有職業傷害了),
但員工要養家也不能休個2~3個月,
老闆你怎麼不自己下來搬貨搬看看。
轉po~
今天社會仍然習慣用「善惡」的二分法,把所有檢討、究責的焦點,都放在勞雇、過勞、司機個人習慣等等。如果非要在故事裡找到一個好人,以及一個該為所有事情負責的壞人,而不能平心靜氣的去檢視每一個環節的缺失,那問題就永遠不會真正的被解決。誰敢確定,自己下次搭的遊覽車,一定能夠保障自己的安全?
看看大家坐的遊覽車 怎麼來的
轉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