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覺得搞同性戀不太好
但這個人也太表裡不一了吧
護家盟秘書長爆婚外情 兒挺婚姻平權
本刊調查,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和元配育有一子,小名「邦邦」,今年已二十七歲的他,對於父親在反同議題上的鮮明立場似乎相當不以為然,邦邦除了在臉書力挺婚姻平權外,還將臉書首頁換成知名粉專「厭世動物園」發表的「別人結婚,干你屁事」的圖片。
隨著近日關於婚姻平權正反兩方的對立升高,上月底,邦邦也在臉書上發表一段文字:「婚姻家庭制度本身就在瓦解中,瓦解的原因是異性戀本身的情慾流動,包含外遇、亂倫、濫交等等。反對同婚的人害怕婚姻家庭瓦解,卻把錯歸給同志。」字裡行間仿佛透露出他對父親張守一反對同性婚姻的批判。
張守一的親友向本刊透露,邦邦在父母離異後,就鮮少與張守一連絡,僅有家族聚會才會現身,張並未付贍養費給元配,對獨子也說不上疼愛,邦邦的大學是靠申請就學貸款才能念完,大學念心理相關科系的邦邦,三年前看到父親跳出來反對同志結婚時,感到相當震驚與憤怒,他在和父親溝通無效後,便封鎖張臉書,父子形同陌路。
現年五十六歲的張守一,曾在中國時報擔任特派記者和撰述委員二十餘年,他跑過地方、大陸和娛樂等路線的新聞,離開中國時報後,長年熱衷宗教和教育課程,三年前護家盟成立,張就擔任秘書長。
東海哲學系畢業的張守一,對於各種宗教都有涉略,張母為虔誠基督教徒,張常陪老母上教會,除了成為一貫道道親外,張還參與過慈濟的活動與藝人陳凱倫結為好友。
對於張守一婚外生女一事,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發言人曾嬿融表示:「張先生於私人層次上違背自己宣揚的道德信仰,卻於公眾層次上打壓同志成家的權利,這種雙重標準令人無法接受!」(撰文:調查組)
壹週刊
遭妻告通姦 護家盟重砲手爆婚外生女
2016年12月07日 06:00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祕書長張守一,是台灣反對同性婚姻的知名代表人物
,近來他多次在媒體及公聽會發表守護傳統家庭價值的言論,堅決反對婚姻平權,
今年十月,尤美女立委提案修改民法讓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張守一在立院外開記者
會表達反對,強調「家庭的組成就是男女,夫妻才是婚姻的根本!」
但有讀者向本刊爆料,不斷強調傳統婚姻價值的張守一,其實在十年前曾經婚姻出
軌,背叛同為東海大學哲學系畢業的劉姓元配,並和一名喪偶的陳姓女子通姦,兩
人還生下一女。據了解,當時張守一與元配離婚後,還有意再娶小三,但遭張母極
力反對而作罷。
本刊調查,張守一和陳姓小三因同樣信仰一貫道而認識,二○○四年,陳女在郭姓
前夫過世後,便和張密切交往,甚至陳女面對租屋糾紛時,張守一也陪在身邊幫忙
處理,兩人在外遇交往期間多次發生關係。
二○○六年,陳女為張守一生下一女,此時兩人的姦情才被元配發現,元配憤而對
張和陳女提告妨害家庭,但後來劉女心軟,為求遺忘這段不愉快的回憶,最後才撤
回告訴。
但外遇風波並未因此平息,張守一和陳女的姦情曝光後,張為了挽回和元配的婚姻
,認為是陳女心性不良,想與她分手,二人還因此爆發肢體衝突。
據了解,張守一當時開車載著陳女前往汐止一間修車場準備取車,但陳女認為車子
烤漆有瑕疵,不願取車還堅決要陪張上班,兩人行經汐止秀峰國中時,在車內爆發
激烈口角,陳女一時情緒激動,在快車道上就伸手要拔車鑰匙,張趕緊摀住鑰匙,
將車靠路邊停。
張守一下車後,拿著電腦和公事包,不理會陳女,打算搭公車上班,雙方又爆發一
陣拉扯,陳女認為張將她推倒在地,導致手臂和膝蓋紅腫挫傷、腳踝扭傷,憤而到
醫院驗傷,並提告傷害。
在張守一和陳女鬧分手大吵的三天後,當時高齡已八十一歲的張母,得知張和陳女
發生糾紛,因護子心切的她,竟忍不住在北市住處樓梯間就痛罵陳女:「妳這個不
要臉的臭婊子,妳不是人,妳是畜生!」陳女不甘受辱,反告張母公然侮辱,張母
因此遭判有罪,還被易科罰金。
為查證張守一過去這段不為人知的婚外情,本刊找張的元配劉女求證當年情況。在
南港租屋、以保母為業的劉女僅低調表示:「這些都過去了,全部忘掉,怕會影響
其他人…」劉女認為張守一是「很好的一個人、很能幹!」、「只要宗教不要提、
政治理念不要提、選舉不要提,大家都很善良」,不願再多談有關任何張的過去。
針對張守一婚外生女和元配離婚一事,張接受本刊採訪時,一開始還不願正面回應
,只說:「關於我外遇的問題,因為牽涉到別人,這內容也未必是真實的…。」
但訪問結束後,張守一卻再傳訊息給記者解釋說,「當年離婚是烏龍事件,前妻並
未清楚狀況」、「千萬別搞錯對象,以免傷害無辜」,但是當記者進一步詢問陳女
和張母以及他和陳女間的兩件官司時,張隨即改口,表示他和陳女的關係「連自己
都不清楚」,小孩對方也未必會承認是他的。
此外,陳女則向本刊表示,張守一是十多年前因開公司的關係由朋友牽線認識,後
來公司開沒多久就結束,之後很少聯絡,連他的聯絡方式都沒有,更不可能一起生
小孩,小孩是前夫的,跟張一點關係都沒有,自己現在也已再婚。
當記者再問陳女是否與張守一及他前妻有過官司糾紛時,陳女則說:「於公於私我
從來都沒跟他們有過瓜葛,我長年在國外,也沒接過什麼出庭通知,我不知道他的
事情為什麼會扯到我,你們要報導他的事情沒關係,但如果說到我那就一定提告!」
(撰文:調查組)
(原作者於 2016-12-07 13:09:35 重新編輯過)
20萬人上街頭就沒什麼報導 一個人外遇就報導又多又大 媒體沒有人控制誰相信啊 怪不得台灣媒體越來越被唾棄
求進步阿敏發表於2016-12-07 13:14:02
我不懂法律
但自己搞通姦跟小孩也沒什麼聯繫的爸爸
出來說要守護家庭 不要教壞小孩 是不是有點奇怪?
不然下次請罪犯來當法務部長好了
我是說他自己私生活如此,言行不ㄧ讓人抓到把柄,
請不要自行腦補好嗎?我也沒贊同他的行為,
倒是這麼久的事現在才拿出來說,還能描述的這麼詳細,
就像是當事人一樣,很難不做其他聯想啦!
(原作者於 2016-12-07 14:02:33 重新編輯過)我不懂法律 但自己搞通姦跟小孩也沒什麼聯繫的爸爸 出來說要守護家庭 不要教壞小孩 是不是有點奇怪? 不然下次請罪犯來當法務部長好了
陳小真*發表於2016-12-07 13:20:07
我只是很單純的覺得媒體很偏頗,
如此而已
跟這個人是不是外遇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
版媽可以不用無限擴大別人的說法
我是說他自己私生活如此,言行不ㄧ讓人抓到把柄,請不要自行腦補好嗎?我也沒贊同他的行為,倒是這麼久的事現在才拿出來說,還能描述的這麼詳細,就像是當事人一樣,很難不做其他聯想啦! (原作者於 2016-12-07 14:02:33 重新編輯過)
最愛巧克力發表於2016-12-07 13:50:41
鬧上法院的話 這些過程都會被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