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目<ㄤ牯ㄤ牯咕咕咕>將加入新單元《看我好棒喔!》。
《看我好棒喔!》是一個展現幼兒自理能力的單元,看著幼兒自己吃東西
的可愛模樣,因為想吃,他們會使用各種方法、工具,同時展露出萌樣,
讓鏡頭前的觀眾都融化了!現在,《看我好棒喔!》單元,也開放大眾參
與,可自行拍攝家中幼兒怎麼學習動手吃,短片上傳參加活動,就有貼心
好禮及在電視播出的機會,為孩子留下珍貴的成長紀錄。
除了創意短片徵選外,也歡迎大家到「客家電視FB」活動專區,分享活動
訊息,還可以抽文化寶寶限量磁鐵。
一、徵件內容
(一)徵件內容:請以「自己吃好好玩」為主題創作。拍攝家中一至三歲幼
兒練習自己吃食物的影像,不限拍攝手法、不限劇情內容。
(二)徵件數量
本活動預計選取入選作品20件。
(三)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2015年)。
(四)公布日期
2015年12月15日。
二、作品規格說明
(一)影片製作方式:
1.以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器材所拍攝,或加入 2D 繪圖、3D
動畫等多媒體形式進行整合製作,惟仍須切題並符合影片規格。
2.須下載《看我好棒喔!》指定歌曲作為配樂
(二)影片格式:
1.總長約 2-3分鐘,亦可分為數個短篇,結合成一完整短片。
2.解析度需1280*720以上的檔案格式為主(mov/mpg4)。參加者需保留
格式之原始檔案,並於名單公布後7個工作天內提供原始檔案給主辦單位
(聯絡方式將公布後以私訊方式另行通知),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等
使用。
(三)作品繳交方式:
1.於活動徵件時間上傳作品至個人FB,並完成以下事項:
(1)影片標題以「看我好棒喔!+自訂10字以內標題」訂定。
(2)必須設定為公開瀏覽。
2.上傳影片至個人FB後,請將連結位址轉貼至客家電視台FB「看我好棒
喔!」創意短片徵選活動頁面,及50字左右的劇情描述文字,完成分享。
(四)影片授權:
入選作品須簽署相關授權同意書。
三、獎勵方式:
(一)投件短片入選作品,即可獲得
1. 品牌兒童背包 (價值千元,產品圖不代表為獎項實際花色,獎項花色仍
以實際收到為準)。
2. 頻道露出。(客台頻道/客台粉絲頁)
(二)FB分享抽好禮
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2015年)。前,分享活動訊息即可參加抽「客家文化
寶寶磁鐵」一套。
四、參加注意事項:
1. 只要參加活動(意即於活動頁上傳影像及文字)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加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獎勵資格。
2. 解析度需1280*720以上的檔案格式為主(mov/mpg4)。參加者需保留格式之原始檔案,並於得獎名單公布後7個工作天內提供原始檔案給主辦單位(聯絡方式將於公布後以私訊方式另行通知),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等使用。若參加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或檔案無法符合電視播放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入選與獎勵資格,由後補作品遞補。
3. 參加者應擔保對其參加作品及其內容擁有合法著作權利,及完整授權商業/ 非商業性使用之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及追回所得獎勵;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4. 參加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加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加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5. 入選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得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公開推廣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6. 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或提供寄送資訊有誤,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該獎位不予遞補。
7. 如有徵用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配樂等)、已發表之文字、訪談或影像紀錄等,須由第三方簽具著作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及發行。
8. 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9. 相關活動說明、下載資料及注意事項,請詳閱:
http://activity.pts.org.tw/Hakka/ProgramC/Template1B_About.aspx?PNum=930&PURL=activ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