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到一家做網拍的公司上班..每天也幫忙出貨等等...也因為懷孕而出血
7月跟公司請了一個禮拜安胎假 也開了證明給雇主看 他建議我說等我穩定後再回去上班
也因為他這樣講我才能專心的修養..而8月領薪資我發現他並沒有賄款給我 等了2天我打電話給公司
他卻編了一個謊言說他昨天才剛出國回來 所以今天會去匯款 ... 但是我私底下問同事 他們10號早已領錢
我也順口暗示說我身體也已經恢復差想回去上班 沒想到公司回我因為人才縮減所以沒有缺人了?
聽到我整個很無言? 那當初我還不疑有他還相信它會讓我回去上班 ! 也不想跟他多說廢話
就直接請他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我 問她多久時間會好 他說要2天 因為還要在通報上去
就因為我懷孕就不讓回去上班? 讓人很無言的一間公司
(原作者於 2015-08-12 11:45:04 重新編輯過)
您不彷先打電話去勞動部(原勞保局)諮詢,還有確認自己請假程序是否無誤,相關勞基法方面條文規定照理說我覺得您公司犯了性別平等法之岐視孕婦,只要您不輕易離職,有必要的話可請求您公司單位的所在地之勞動部協調,若您還要繼續待下去,就好好的跟公司談,別傷了和氣,有的小公司就是看準您不敢極力爭取自己該有的權利,也或者想說您不懂勞基法,就想便宜行事,被迫離職,以上給您建議,希望幫的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