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到府保母
1. 照顧今年4月即將出生雙寶女嬰。
2. 希望配合時間:1-3年 ,104年5月初~中左右開始。先面談,合適則先簽約
3. 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41巷,南港軟體園區捷運站步行10分鐘內。
聯絡人:唐小姐, 電話:0926-020765
4. 照顧時間:一至五早上8:00至晚間19:00(彈性調整)。
5. 家中同時會有媽媽主要照顧,媽媽幫忙顧小朋友之時,需要保母幫忙簡單家事處理。
6. 要求條件:
(1). 有帶小朋的經驗。
(2). 希望有耐心、細心、愛心,疼愛小朋友為主要。
(3). 有保母證照為佳.
7. 薪水:面議。
聯絡方式:Email:[email protected] 或電聯
4. 照顧時間:一至五早上8:00至晚間19:00(彈性調整)。...........這時間.....會不會太長了??
5. 家中同時會有媽媽主要照顧,媽媽幫忙顧小朋友之時,需要保母幫忙簡單家事處理。.............保母主要是要幫忙照顧小孩,怎麼變成寶寶由他人照顧,而保母變成要"幫忙簡單家事處理"???
這位媽媽.........我覺得您需要的是一位"幫傭",而非保母.........
這位媽媽,是這樣的
找保母是你情我願,開出的條件時間是這樣,
目前有接到聯繫電話的保母媽媽們,都是可以接下這時間的保母,當然價格也是再另外談 ,
如有覺得時段太長不適合,也不會與我連繫了不是?
第五點..同上, 大家互相,如不願意,我也不會勉強的^^
謝謝你的意見
(原作者於 2015-01-22 14:36:17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