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跟我老公鬧離婚,而我老公也一直說簽一簽趕快辦離婚,叫我趕快搬出去,我跟他說也要讓我找房子吧!要不然孩子怎麼辦?他就說什麼死皮賴臉不走什麼的,可是他明明知道我娘家那邊,只有我媽可以依靠(我是單親家庭),然後我媽原本住的地方前陣子也被燒掉了,她也是暫時住在別人家
我也跟我媽說了我們要離婚的事,她就說把孩子帶出來,我們不是養不起。而公婆那邊沒什麼反應?
恩?總之,我的狀況是孩子我自己要帶走,他不表示什麼,只是一直急著趕我走,而我最快大概也要一個月的時間才能搬出去,表示我這一個月還是要靠他給我生活費才行,我一直煩惱說如果他這一個月不給我錢怎麼辦?我自己是沒差,就擔心孩子的奶粉、尿布沒了怎麼辦?我自己身上也沒錢?我媽要幫我們找房子押金租金的都要付出去了,也不好意思跟她開口了?
我在網上看離婚後父母一方還是有義務去撫養以及教育未滿二十歲的孩子,但是如果說他不願意付撫養費的話,只能遵循法律途徑了嗎?而且撫養費多少要怎麼定?我擔心如果尋求法律訴訟的話,到時候孩子的監護權是不是就歸他了?畢竟我現在沒有工作,但是孩子給他照顧我也不放心,因為他是個為了遊戲花錢花時間而不顧小孩的人?
有媽咪有一樣的狀況嗎?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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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也要把條件談好再說
這樣衝動根本什麼都歸零
房子若是老公的
至少也要拿一筆錢再走
為了孩子被罵不要臉我也不怕
另外妳要先找工作
有自理能力才有能力租屋找保姆
只要一天是夫妻就沒權力趕我出去
房子是跟他朋友合租的,我們三個人原本住的也只是一個小房間,其他共用。
目前的話,我大概暫時依靠我媽了,因為目前已經沒商量的餘地,說什麼都要趕我們母子走,我也想著要怎麼要後續的撫養費,也確保孩子是在我的身邊
拿了該拿的再來搬+1
為何要離?小孩誰顧?房子誰的?
不是說離婚要妳滾就可以滾!去家事庭協商調解!
女人真的很可憐 懷孕很不舒服 生孩子又痛 照顧小孩餵奶睡不飽通通沒人在乎
一個不爽吵離婚!對方就要妳滾?!不可能!只是欺負你們生完孩子智力下降....不用聽他或是婆家在吠 如果就這樣隨便說說沒孩子沒地方去那還要法官個"屁"!通通給他們去說好了!
前提是目前不要再激怒男方 要搜證要提出不堪同居的虐待等證據 屆時真的要打離婚訴訟 還會調查聽兩造證詞 並且查明誰才是最佳監護人照護者(對方有可能要付養育費!) 這個社會就是一切講求事證!
如果他的薪水不好,我會連談都不談的直接離婚,多說多吵,
倒不如請他簽「放棄監護權+改姓」的約定書等等(最好能老死不相往來),
防止他以後對寶貝死纏爛打,又要寶貝養他!
今天看到的新聞,只能說,火大!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130/515800/父爭兒亡撫卹繼承金%E3%80%80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