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用寫放棄書,就沒拿到遺產,也沒想放棄呀.(法規也沒規定沒到遺產要寫放棄)
2)若兄弟姐妹中沒人去國稅局申報死亡人之遺產申報,國稅局會寄函到兄弟姐妹處,
一定要有人去國稅局調出死亡人名下之所有財產,若有超出1100萬(印象中),就有遺產稅要繳納.
若不申報可能會有問題喔.....
(原作者於 2014-09-19 14:13:34 重新編輯過)
一定要申報喔!
申報期限是死亡日起6個月內,有需要可以跟國稅局申請延期!
不報的話若有應納稅額,屆時會有罰款的問題喔(罰款也是繼承人均分),
所以若沒申報的話,那板媽的爸爸可能會面臨沒有分到遺產還要繳稅的情況,
建議可以跟其他兄弟姊妹商議由有繼承到遺產的人進行申報,亦由有繼承到
遺產的人進行繳稅!
若是真的沒辦法的話,板媽的爸爸如果確認沒有有針對遺產作爭取的話,最好是
可以辦理拋棄繼承,避免後續的罰款問題!
PS.小小淺見,有誤請指教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