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上月過世,死亡與除戶的部份皆已完成
目前就是遺產過戶很麻煩(我們不想請代書辦理)
爸爸名下只剩農地和房屋部分
目前我們想將所有財產全部過戶給弟弟(弟弟未婚.我們三姊弟感情好.沒有爭產的問題)
房屋比較沒有問題(因為為媽媽和弟弟現住的地方,我和妹妹拋棄繼承即可)
但農地因為牽涉到爸爸的兄弟部分
就衍伸出很多問題
簡單來說
1.農地為爸爸和另三兄弟持有(所以爸爸的持分為1/4)
現爸爸過世,變成我們三姊弟和媽媽都有繼承權
是不是我們拋棄改成弟弟一人持有會比較便於日後買賣?(其實這五年就一直有在談買賣問題)
那日後變賣所得弟弟要贈予給我們會有稅率的問題嗎?(基本上每人頂多分得接近百萬,沒有很多)
2.農地有A.B兩塊,其中一塊(假設為 A )
因為其中一位叔叔之前破產,他的持分部分由銀行抵押給其他三兄弟(等於1/4的1/2)
破產的叔叔和另一位叔叔不和(所以每次土地要變賣,破產的叔叔就要出面阻撓)
現在和破產不和的叔叔希望我們假抵押給他們另外兩位(但不要讓破產的那位叔叔知道)
這樣我們需要注意什麼嗎?
還是我們就維持全部給弟弟繼承即可?
1.農地只由弟弟繼承,只要你們其他繼承人同意沒有問題,但是未來售地所得弟弟要贈與其他人的話,1年只有220萬的免稅額,這點你們可能要考量。
2.如果A農地破產叔叔的持分是1/4,那其實未來出售A農地時,如果其他同意出售的人數及面積都超過半數,可以用土地法第34條之一去執行,為何需要用假抵押的方式,這一點不太理解。
以上給您參考!!
因為這幾天叔叔他們會來和我們談,我想知道該如何應對
雖說叔叔嬸嬸人很好,但基於防人之心不可無
加上那些財產全都是爸爸年輕時拼來的
爸爸突然過世,我們已經不知所措,對那些繼承更是完全不了解
希望了解的人能幫幫忙,感激不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