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為了讓小孩體驗滑雪的樂趣,入住了新竹的某一個遊樂區的會館,
星期天退房,但是隔天(星期一)下午我發現我的手機充電器遺留在房間裡,於是馬上打電話詢問旅館,
但是櫃檯人員表示,他們並沒有收到房務人員撿到任何東西,但是願意明天再找一下,
於是隔天(星期二)中午打電話給我,說有在我住的房間裡找到白色的USB線,但是沒有轉換器(插頭),我表示不太可能分開它,因為我是插在擦座上充電的,後來他們又說要找一下(不知道是要找幾下?)需要2-3天,我說2-3天太久了,她們才有改口當天回覆,然後~當天下午又來電了,又說他們『覺得』USB線『應該』不是我的,他們『推測』是星期天住宿的房客丟的,最後就想要匆匆的掛掉我的電話,我聽了整個很火大,我生氣的原因是~
1.該會館處理客人遺失物的流程明顯有問題,沒有主動告知外,星期一下午打(5點多了),星期天客人也退房了,怎麼樣也該登記到有USB線,而不是我問了以後才又變成推測是星期天客人丟的。
2.我的充電器是轉換器跟USB線可以分離的(iphone),我提出我要看她們拾獲的usb線,他們又說沒辦法,還一直說事情過太久了,意思說找不回來是正常的。(明明我隔天就問了)
最後我整個沒有辦法跟她們櫃檯人員溝通,要求與他們的主管對話,但是很巧的是櫃檯人員又說主管出差去,2天後才能回電,後來我又等了2天,結果一樣,人家理都不想理,我真的很憤怒,又不知能對他們怎樣,在此奉勸以後有機會入住那家會館的客人們,不要犯了跟我一樣的錯,東西千萬記得要收拾好,不然完完全全就是一去不附返了,690(usb線)+690(轉換器)=1380元飛了~
(原作者於 2014-06-13 16:10:24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