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 太閒了喔!! 尤 其是這條!!!
2. 伴侶制度:適用同性及異性戀,直系血親外,皆可成為伴侶不限性別,
都能簽訂伴侶契約,沒有性忠貞義務,單方意願可解約,不必有姻親關係,可財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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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草案小檔案 由許秀雯律師所帶領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簡稱:伴侶盟)所提出,草案強調四項特點:「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收養制度」。
1. 同性婚姻合法化:民進黨尤美女立法委員在2012年12月提出的民法修正案,將民法972條文中「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男女」兩自修改為「雙方」,如此同性婚姻便合法了,目前已通過一讀。草案也修正民法關於婚姻家庭性別的用語;
將「夫妻」修正為「配偶」,「父母」改成「雙親」…
2. 伴侶制度:適用同性及異性戀,直系血親外,皆可成為伴侶不限性別,都能簽訂伴侶契約,沒有性忠貞義務,單方意願可解約,不必有姻親關係,可財產繼承。
造成的社會問題:沒有性忠貞義務,縱慾主義抬頭,第三者(小三)就地合法,單方面即可解約,但卻有財產繼承權,更多社會問題糾紛產生。
夫妻關係更不穩定,離婚率將爆表,更多的家庭將化解。
3. 多人家屬:多人成家、共同生活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不以親屬關係為必要,自主選擇多人家屬。
造成的社會問題:自主選擇多人家屬,沒有血緣關係的3男2女可以成為一個家,
多P可以成家,大學生可以揪團成家,社會更混亂,家庭作為國家的基礎面臨瓦解。
4. 收養制度:多元性別、單身、同志伴侶、異性伴侶皆可收養孩子。
造成的社會問題:兒童可能不再有固定的爸媽,沒有姻親關係,婆婆不再是媳婦的母親,
孩子不必叫阿公、阿嬤,與叔叔伯伯嬸嬸阿姨表哥表姊堂弟及堂妹也都可以登記成為伴侶,近親通婚生育等問題如何面對。對兒童的福利及人權有極不利的影響,造成兒童福利及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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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很快就可以暢行無阻了!!
我已經連署反對了~
一起來 連署 守護我們的家庭吧!!
不是開玩笑 這是已經通過一讀的法案唷!!
請快發動連署吧!! 希望來得及阻止!!
我已經儘量不去看新聞,
不去看那些立委愛做秀卻不做事的行為,
他們現在居然還搞出這種制度!
不連署怎行,
還單方面可以解約,
那乾脆把結婚制度給廢了算!
爛透了!
已連署+1~~~~~
我說...
別再說謊了吧....
伴侶制度和多人家屬並不是取代婚姻而是增設在婚姻之外
只要你有辦法說服對方,一樣可以結婚得到婚姻關係中強制性的的保障
通姦,重婚這些法令都還在
近親不得性交的法令也都還在
如果沒辦法說服對方和你締結婚姻關係,那是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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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可以解約??結婚要兩人同意,離婚也應該要兩人同意! 這條款竟然是可以單方解約!
有沒有搞錯?
試想,有一天 家庭主婦在家裡煮晚餐時, 小三跑進來說。你老公跟你解約了!你可以滾了!
我們選出來的立委們,布去想想如何促進經濟,一味亂搞!!真是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