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二代健保是2%, 再來,老闆明顯違法 若您的先生"單次"領的"獎金"超過每月投保薪資的4倍才需要扣員工2% 若沒有,公司投保薪資和實發薪資之間差額的那2%是"雇主支付",不能扣員工的 還有很可笑的一點,這間公司都沒有幫你們繳健保費了,是要繳什麼補充保費???? 是在騙什麼東西啊.... 他就不是一個投保單位了公司才不用幫員工保勞健保啊 他不是投保單位健保局也課不到他的補充保費,那他又扣員工薪水是怎樣 這間公司一整個騙很大耶~ 這個老闆也太賺錢了!什麼都要扣,福利又不給 除非您先生薪資很高補貼很多,不然這公司真的太佔員工便宜了 如果您先生想離職,這倒是可以檢舉,不然就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員工薪資不實申報國稅局很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