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上網搜尋了一下
有看見下列的訊息
財政部公告 102年度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免稅額
每人 82000 提高3000 至 85000
扶養 由 123000提高 4500 為 127500
標準扣除額
個人 76000提高 3000 至 79000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每人 104000 提高 4000 至 108000
以上這四項部份,今年報稅時,就是依提高後的來扣除嗎
還是這個上面提高的數字,是明年要報102年所得才適用呢
打電話詢問,他們是說不適用今年,因為今年是報101年的所得
是這樣的嗎
麻煩請了解的媽媽協助告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