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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破除迷信!--沒有嬰靈!!--一起來了解台灣「嬰靈供養習俗」的始末(

"台灣「嬰靈供養習俗」的始末"全文如下, 經作者張開基先生同意轉貼

大家一起告訴大家, 破除迷信!!免於恐懼!!拒絕勒索!!

台灣「嬰靈供養習俗」的始末

註:本文部份內容原載於「伶姬五書的迷思」中,但是,為了避免節外生枝,在那本書中我刪除了部份內容,而本篇才是原始內文,一次刊出,讓大家更完整的了解整個過程始末)

在此,我將問題整合起來一併解釋;

確實沒有『嬰靈』的存在;

1.凡是未出生就因為墮胎或者自然流產、胎死腹中、難產死亡的等等,都不會變成『嬰靈』。

2.凡是已經出生之後,在嬰幼兒期間因為各種傷病原因而夭折死亡的,會直接進入「小靈界」(輪迴過境室)去,有專門的靈界志工照顧。

所以,不會有『嬰靈』在陰陽界之間飄飄蕩蕩,也不會纏著母體緊追不捨,(註:有些通靈人只不過因為擁有開啟當事人舊檔的能力,所以只是能知道這婦女是否曾經墮胎?曾墮過幾次胎而已。如果他是搞「嬰靈供養」的,通常是因為可以知道當事人這個經歷,甚至能準確說對次數,而讓當事人誤信是有「嬰靈」纏身。但是還有更多根本不通靈的神棍,那根本是用『矇』的,反正隨便『矇』總會有『矇對』的,萬一『矇錯』了,就推說不是今生曾墮胎,而是過去世曾經墮胎,反正這樣說,一般女性是根本無法反駁的,不過這樣仍然只是一個無恥的騙局罷了。)

對於「小生命」而言,沒有可憐不可憐的問題,他們也不會「在靈界到處飄蕩」。真正重要的關鍵,不是那些原本要來轉世投胎的亡魂,(註:除了少部分是雙方有著前世因果需要在成為親子關係才能解決之外,絕大多數只是亡魂在靈界志工或者高靈的協助下,寫好了劇本,再選擇適合「飾演其父母」的角色,而可供選擇的後備演員也多的是,原本是毫無任何關係的。所以前世一個台灣人的亡魂,在靈界;為了選擇適合自己下一世的重修課程,可能會選擇投胎轉世到美國、到東南亞、到非洲去,因為那邊會有比較適合「飾演其父母」的演員,而相互之間累世也可能根本沒有任何因果關係存在。)而是墮胎婦女本身的「意念」,這個「意念」才是最單純卻最決定性的關鍵;像已婚婦女意外懷孕,經濟條件無法再教養這個孩子,或者已經檢查出來,胎兒有先天性的不正常惡疾,或者生產會對母體造成生命危害,更或者是因為被歹徒強暴懷孕的被害女性等等不得已的因素,那麼「墮胎」不會形成惡的「意念」,也不會有惡的「業報業境」產生。反之,如果是女性本身性行為太隨便,只為了享受性愛的歡娛,又不做好避孕措施,結果常常懷孕墮胎,那麼就會產生惡的「業報業境」。若是那種為了貪圖物慾享受,認為「躺著賺錢比較容易」,或者青少女只是為了追求名牌服飾隨便從事「援交」(賣淫)而導致懷孕並墮胎的,所產生惡的「業報業境」,就會相當嚴重,在世時靈性的污點原本就已經很難淨化,而且將來回到靈界時,靈魂也會落在很低的層級。

為了讓關心『嬰靈』這個問題的讀者和社會大眾能更清楚、更深入的了解其來龍去脈,以下我將首度公開一個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曾經不只一次在各種媒體上或各種演講場合,我一向是極力抨擊台灣的「嬰靈供養」邪說,但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當然也造成嚴重的反彈,會反彈的有兩種,第一種當然就是靠宣揚「嬰靈供養」吃飯的神壇廟宇,第二種就比較奇怪,竟然是一些曾經「墮胎」的婦女同胞本身?

第一種人的反彈,那是想當然耳的,因為我的抨擊必然會影響他們的「生意」。

第二種人的反彈倒是我始料未及的?因為她們反彈的理由是;「就算『嬰靈供養』明明是假的,若是花點錢讓因為曾經墮胎而內心愧疚的婦女,可以因此獲得罪惡感的釋放,又有什麼不好呢?就算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吧;你又何必非要戳破不可呢?」

關於第二種的反彈,我就真的是「無言以對」了,也讓我深切的感受到「民俗宗教」中的邪說謬見是多麼難以扭轉的。同時也讓我想起了美國總統「林肯」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林肯」總統不惜面對美國最大的內戰---南北戰爭來解放黑奴,後來終於獲勝而順利廢除了「奴隸制度」,也徹底解放了黑奴,這是非常偉大的義舉,也是值得後世所歌頌的豐功偉績。

那麼最感謝「林肯總統」的應該是被解放的黑奴吧?理論上「應該是」;結果罵「林肯總統」罵得最兇甚至咒詛他最惡毒的竟然是許多黑奴本身;因為南北戰爭結束,廢除了「奴隸制度」,美國法律嚴禁任何人再有「蓄奴」行為,否則將會遭到判處重罪,於是南方原本靠「蓄養黑奴」作為農業生產的社會,只有心不甘,情不願的還給所有黑奴自由。

然而,自由的代價是很大的,簡單說那時黑奴所獲得的「自由」也就代表了「失業」。因為除了原本粗重的農田勞力工作,他們沒有其他一技之長,因為法律嚴禁,所以沒有地主敢再「蓄養」他們。許多大地主不能再依靠一向壓榨黑奴,只提供最惡劣的吃住所需,不用付任何薪水就能在農業方面致富,此後再雇用黑人就必須依法給付合理的薪資,所以地主們眼看已經無利可圖,要不是早早把地賣掉,再不就是乾脆任憑田地荒蕪,不再耕作。於是一夕之間,許多剛被解放,獲得自由之身的黑人,立即面臨失業飢饉的困境,也所以他們覺得這樣的被解放,竟然還不如以前當奴隸時期;雖然沒有自由,至少勉強還有飯吃,有地方可以睡覺。也所以才會大罵「林肯」,詛咒「林肯」了。

當然,我不是「林肯總統」,我沒有他解放黑奴的偉大功績,我也沒那個本事解救台灣的婦女同胞,免於宗教邪說的驚嚇。但是,單純只是為了還原事實真相,我也無法坐視這種邪說繼續橫流。因此,我首次公開的來探討台灣「嬰靈供養習俗」的始末,披露一個我從未公開過的內幕,讓所有讀者和社會大眾能更深入的了解其緣由;

如果,我想當個斂財致富的神棍,或者開廟噱錢,我想以我的條件,大概是不成問題的;關於「嬰靈」這個問題,至少在台灣地區,我接觸的時間之早,大概也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像的;早在民國六十年代中期,因為個人的「靈異困擾」意圖尋得解惑,當我開始接觸各地的神壇廟宇多年之後,以及從民國七十年左右,由於因緣際會的開始撰寫「靈異報導」之時,一時之間在國內雜誌圈燒得一片火紅,許多雜誌紛紛指名邀稿,只要雜誌中有我採訪撰寫的「靈異報導」文章,那期雜誌必定大賣,畢竟我只有一個人一枝筆,就算同時換用三個不同筆名,還是無法應付。

也在這同時,好禮邀請我去採訪報導的神壇廟宇也一樣多不勝數,其中有一位法師,也算是舊識,在我開始撰寫「靈異報導」之後,專程力邀我前去一談,說是有緊急要事相商,我依約前往他那小小的神壇赴約。

泡了一壺好茶,他取出了一些日本的雜誌和照片,開門見山的問我是否聽聞過「水子靈」的事?

我當然聽過,也早在一些日本的雜誌中看過,因為,雖然那時我對「靈異現象」或者「輪迴轉世」的課題研究的還不算很深入,但是,由於自己曾經有過長期多次的「靈異接觸」,四處求神問卜,訪師求道的經驗和心得,讓我對日本的一些靈異故事,灑狗血的日本恐怖片以及「水子靈供養」的事,真的是非常「感冒」也非常的「不屑」。

結果,他一聽我已知道日本「水子靈」的事,倒也算蠻坦白;直截了當的就問我有沒有興趣跟他合作來搞「水子靈」供養,由他策劃經營,由我幕後大力報導「推銷」,保證是天作之合,一定可以大噱一票?

老實說;在那之前,我曾在南美洲開中國餐館,後期也賺過一些錢,但是因為護照到期,回來準備換「應聘護照」再次前去宏圖大展一番時,竟然好巧不巧的碰上了「英阿福克蘭戰爭」,還待在那邊的朋友紛紛勸我暫時別回去,因為百業蕭條,民生凋敝,中國餐館家家叫苦連天,很難經營,我去了也一樣。所以我就這樣暫時留在國內,之後奉父母之命結婚生子,竟然變成插翅難飛了。所以,那時對於一個有志難伸,只能靠寫稿為生的我,『賺錢』這個理由對我的確是很具吸引力的。只不過我一聽,他竟然是想靠拷貝「日本水子靈供養」的邪說來噱台灣婦女同胞的錢,並且找我狼狽為奸來幫他大力宣傳,然後大家二一添作五;朋分花用。我毫不考慮的當場拒絕,因為如果我真的想昧著良心賺錢,我還不如去國外搞黑幫,或者去金三角打游擊販毒(註: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筆者早期的拙作「醉臥阿根廷」與「家在金三角」二書),賺的還更多更快。

因為,我早就打定主意,這生絕不從事違法和缺德的買賣,因為我對自己有相當的自信,只要憑個人的聰明才智和孜孜不倦的努力,我相信正正當當的就可以賺取到我要的財富,何況我生性淡泊,從來不在意物質享受,而且我在阿根廷經營餐館時,短短一年半時間,從最勞苦低薪的「洗碗打雜工」一直當到大廚,然後從兩手空空,一直賺到一家中型的餐館,都不是靠僥倖或者違法缺德而來,回到國內,不到三十歲之前,我就擁有自己的房子,我對自己這方面是相當有自信的。所以就算要賺錢,我也不會搞那些違法缺德的勾當。雖然鼓吹「水子靈供養」並不違法,但是,我很確定那只是日本宗教神棍在搞的騙人把戲,恐嚇心有愧疚的婦女,趁機斂財罷了,事實上,那有什麼「水子靈」?這種缺德事,我怎麼肯幹呢?

雖然如此,我還是語重心長的勸了他一番,他當時是相當失望的,因為他才剛剛從日本專程「考察」回來,還拍了一大堆照片,並且深入了解整個經營和供養的流程,然後一回國;第一個想到可以合作的就是我,卻沒想到卻被我當頭澆了一盆冷水,難免失望之至。

當時和之後他怎麼想,我當然不知道,不過後來他並沒有去搞「水子靈供養」,而是同樣在宗教界去搞別的「生意」,想知道他後來是不是「噱翻」了?嗯----算是吧!不過,噱翻了又如何?有本事噱,沒命花,要那麼多幹嘛?

因為他突然在盛年就掛了,到如今骨頭都可以打鼓了。

所以,想想看;當年我要一時財迷心竅或者鬼迷心竅,跟他一起合作搞「水子靈供養」,一搭一唱,先別說我是不是也會噱翻了?或者是不是也會早早就掛了?但是,我可以保證我必定會是台灣「嬰靈供養」的開山鼻祖。

因為日本所謂的「水子靈」就是台灣現在人盡皆知的「嬰靈」啦。

日本在大半個世紀以來,「水子靈供養」的風氣之所以會大行其道,其實也是有特別歷史背景的,因為二次大戰,日本是在二顆原子彈的震撼之下,無條件投降的,在美國佔領期間,日本政府本身的經濟是搖搖欲墜,而社會上民生凋敝,百業蕭條,一般老百姓失業率極高,絕大多數的普通家庭幾乎難求溫飽,所以,男人唯有從事最低下的勞力工作或者從事黑市買賣,而年輕女性,不論已婚未婚,只要略具姿色,為生活所迫,不得不從事賣春的行業,接待的當然以美軍為主,甚至於形成一種自然「笑貧不笑娼」的社會風氣。就算母親是靠賣春來養活子女,子女也不以為恥,而女兒靠賣春來提供家中基本經濟,家人也一樣默然接受,這是戰敗後生活的現實,這種不得已的謀生方式也是值得同情的。但是,隨著之後日本經濟的大振興,工商業起飛,大眾生活得到大幅改善之後,原先那種不得已的賣春買春風潮並沒有消失,反而變形為一種「淫亂」的觀念,只是對象改變了,日本男人有錢之後,除了在國內花天酒地,甚至遠征東南亞各地去買春。而日本女性除了服裝上還保留了部份傳統,在思想觀念上開放的程度比歐美國家還要有過之而無不及,甚至已婚婦女的外遇情形也相當普遍,雖然有著「不倫之戀」這種嚴厲的名詞,但是,在小說、電影中描述多過於指責。然後在二十多年前開始,從X級的錄影帶到現今所謂的「A片」,青少女學生為了追求時尚,沉迷於物慾享受,可以輕易接受和中、老年人從事性交易,並且美其名為「援助交際」,簡稱「援交」。

也因為在這樣一個有半世紀發展的社會淫亂文化,因為不倫戀情或者「援交」造成的非預期性懷孕當然是一發不可收拾的,所以墮胎的行為也非常普遍。但是,無論如何開放,對墮胎的女性而言,除了生理上的傷害,特別在心理層面總是對不得不捨棄的小生命有著一種深重的「愧疚感」,於是尋求各種宗教方面的化解慰藉也就需求甚殷了,從日本的神道教和東傳的淨土佛教,都有因果輪迴的說法。加上一些宗教界有心人士的大力炒作,於是就把「水子靈供養」逐漸發揚光大起來,一些靈異邪說四處謠傳,曾經墮胎的婦女心理的壓力也日益沉重,但是,這樣的社會風潮倒是肥了不少神棍的荷包。

台灣在「哈日風潮」流行前,墮胎和「嬰靈供養」的風氣已經逐漸成形,但是,在一片「哈日」風中,不只是婚前性行為的年齡層已經低伸到了國中的青少年中,「援交」也因為名稱委婉很容易被同樣為了追求時尚,沉迷於物慾享受的青少女學生所認同。於是現今台灣社會根本已是日本俗浪文化的殖民地,明明就是「賣淫」,改名為「援交」好像就比較沒有犯罪感,於是逐漸在各大都會區蔓延,加上網路的普及,「上網援交」也蔚為風潮--------所以未婚懷孕和墮胎情形自然日益嚴重,然後就是步日本的後塵;使得「嬰靈供養」成了最容易賺錢的週邊行業。

我們再來看看目前號稱「台灣嬰靈供養始祖廟---『龍X宮』」,在該廟網站上的說法;

其一、『在民國七十四年前沒有「嬰靈」這個名字,在經典上也看不到,只有「胎魂」的字眼來形容它,本宮為使眾生了解「胎魂」的禍害,於是勉強取名為「嬰靈」,當時社會大眾也不明白「嬰靈」的禍害,因此被各宗教誤會、排擠,誤認本宮是假借供養嬰靈斂財,歷經眾信眾的肯定和時間證明一切,進而得到宗教的認同。』

評論一、在民國七十四年以前,台灣確實沒有「嬰靈」這個名字,在經典上也看不到。既然在流傳幾千年的各種宗教經典中,凡是談及「輪迴轉世」或者「三魂七魄」的內容中,都沒有任何「嬰靈」這樣的名詞和說法,為什麼民國七十四年開始,突然台灣就出現了一大堆「嬰靈」了呢?這不正好可以證明是「人為造作」出來的嗎?

評論二、「當時社會大眾也不明白「嬰靈」的禍害---」。本來就沒有「嬰靈」,何來禍害?本來就是子虛烏有的事情,社會大眾當然不會明白啊?

評論三、「------進而得到宗教的認同。」。據我所知,直到當下此刻,從來就沒有任何一個宗教正式認同「嬰靈之說」,尤其佛教界更是口誅筆伐從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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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就像被墮胎的嬰靈痛恨墮胎人一樣。這個嬰靈會變成「怨靈」來禍害你,或者家屬,並影響到整個家庭事業的平安、順利。甚至於嚴重的會有死亡的意外,或怪病纏身等等。因此,流產、夭折、墮胎等,都會造成嬰靈的傷害,亦會造成自己的缺損和孽障,為免除日後的憂煩與冤報,當事人應誠心懺悔,請求嬰靈原諒,再供養超拔淨化會更圓滿。』

評論一、「就像被墮胎的嬰靈痛恨墮胎人一樣。」,如果真的是這樣,冤有頭,債有主,又怎麼會「----或者家屬,並影響到整個家庭事業的平安、順利。」?看來一人墮胎還要誅連九族才肯罷休呢?

評論二、「甚至於嚴重的會有死亡的意外-----」。古人說「千古艱難惟一死」、「除死之外無大事」,死亡是最自然最公平的,只要是生命,就必定會死亡。想想,如果墮胎死亡的會變成所謂的「怨靈」來找墮胎者報仇,甚至會造成當事人死亡;那麼這被「嬰靈」害死的當事人又會變成什麼呢?不也一樣是變成鬼,變成另一條「怨靈」嗎?這下雙方可以平起平坐了吧?假設我是當事人,那麼我會怎樣呢?我要不上天下地追著它;打到它再死一次才怪!看看誰怕誰?這種「無厘頭」式的荒誕邏輯也有人想得出來,而且還偏偏就是有人會深信不疑?

評論三、「-----為免除日後的憂煩與冤報-----再供養超拔淨化會更圓滿。」。說了一大堆「嚇死人」的恐怖後果,終於,這個才是重點啦,總而言之,要趕快花錢供養才是解決之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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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精彩的在這裡;根據該廟對於「供養嬰靈」的方式說明:

第一種、『超渡一次淨化法:超渡一次僅可以暫時安撫受傷的嬰靈,但實質上並無效果,大部份的嬰靈怨氣較重,無法在短期間內就能夠往生轉世。』

看清楚了哦,不是花一次錢就可以「破財消災」,簡單說;錢付的不夠,是無法超度「嬰靈」的。

第二種、『三年供養法暨千日供養法:讓受傷的嬰靈有個地方安住,三年之間陸續超渡淨化,使其能漸進離開母體,以前世業輪迴轉世。』

突然,在這裡又代入了佛教「輪迴轉世」和「業力」之說,問題是;佛教從來就不主張有什麼「嬰靈」的,為什麼偏偏要自作主張強行把「嬰靈」和「輪迴轉世」送作堆呢?

第三種、『永久供養法:讓離開母體的嬰靈,繼續安住修行,提昇靈格,免受輪迴之苦。』

原來如此,只要一次把錢付清,「嬰靈」就可以得證「阿羅漢、菩薩、佛」的果位,可以不用再來受輪迴之苦。

如果有這麼好康的事,該廟的師父應該把供養範圍擴大到所有死者亡魂豈不是更好?不管任何年齡,不管任何原因死亡的,統統一視同仁,只要家屬來付錢供養,全部都可以『提昇靈格,免受輪迴之苦』,這樣豈不是皆大歡喜,人人都能得證「阿羅漢、菩薩、佛」的果位?那些出家人和佛教徒幹嘛還要苦苦的靠累世修行,也還不一定可以證道成佛,超脫生死,不入輪迴呢?這樣看來,還是該廟的法師比較『聰明』,佛教徒比較『笨』,怎麼從釋迦牟尼佛祖開始到現在將近二千六百年了,都從來不知道有這麼好康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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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社會上,總有人會動腦筋想想看的吧?

想想,除了做子女的孝順父母,供養父母,還有慎終追遠的敬祀供養祖先,這是天經地義的之外;這世上還有誰是需要供養的?什麼樣的處境才需要供養?

一是沒有謀生能力的,二是坐享其成的-------其實沒有任何人、神、鬼是需要人來供養的,想想;

神佛菩薩位階這麼高,怎麼會需要人來供養什麼呢?

鬼也有「能與不能」之分,凡是需要供養的,層級品級都還非常低下卑劣,才會向人間『討香火犧牲血食』,這麼低下卑劣的層級還需要靠人間供養的『靈』,可以因為有人供養就證悟得道而『免受輪迴之苦』嗎?

至於人,真正的修行者,也一樣是不需要靠信眾供養的,只有不事生產,專門坐享其成的才需要供養。

於我如浮雲
愛你億萬年 2013-04-17 15:20:34 #1F
 
推推~~
家有2朵花
家有2朵花 2013-04-17 15:23:30 #2F
 
墮胎婦女本身的「意念」,這個「意念」才是最單純卻最決定性的關鍵;像已婚婦女意外懷孕,經濟條件無法再教養這個孩子,或者已經檢查出來,胎兒有先天性的不正常惡疾,或者生產會對母體造成生命危害,更或者是因為被歹徒強暴懷孕的被害女性等等不得已的因素,那麼「墮胎」不會形成惡的「意念」,也不會有惡的「業報業境」產生。反之,如果是女性本身性行為太隨便,只為了享受性愛的歡娛,又不做好避孕措施,結果常常懷孕墮胎,那麼就會產生惡的「業報業境」。若是那種為了貪圖物慾享受,認為「躺著賺錢比較容易」,或者青少女只是為了追求名牌服飾隨便從事「援交」(賣淫)而導致懷孕並墮胎的,所產生惡的「業報業境」,就會相當嚴重,在世時靈性的污點原本就已經很難淨化,而且將來回到靈界時,靈魂也會落在很低的層級 ===================================== 不想看太長可以直接看這段重點 補充已婚婦女單純對象,明知經濟養不起卻不避孕拿了一個又一個,這同樣也是會造下惡業形成惡果
於我如浮雲
愛你億萬年 2013-04-17 15:58:35 #3F
 
補充說明: 謝謝2樓媽媽的補充, 不過這其實不是本文的重點, 而事實上也沒有什麼惡業惡果這種事, 本文的重點在於沒有嬰靈 供奉嬰靈這種事完全是一些通靈人及宮廟連同孤魂野鬼搞出來的, 前者是為了財(or名), 後者是為了得到香火供品(紙)錢財提供的能量, 至於會不會造業?會不會因為殺生而遭到報應? 答案是不會! 完全不會! 不會因為墮胎或殺生在今生遭到報應或嚐到惡果, 會影響到的是死後的去處, 但誠如張先生所說, 並不是因為殺生所以死後得到惡果或下地獄等等, 而是由你自己的心念或意念影響到了死後靈魂的去處, 你自己怎麼想會帶領你自己的靈魂到最適當的處所, 善者恆善, 惡者恆惡, 善者會到較好的境地, 惡者會到較差的境地, 也可說是物以類聚, 吸引力法則, 這完完全全是由自己的心念決定的, 沒有人可操縱, 也不是甚麼上天神明的懲罰, 這和一般大眾的認知顯然有很大的不同, 但確是事實
GRETA2528
GRETA2528 2013-04-17 16:09:24 #4F
 
幾年前我曾因為有官司困擾,心慌意亂,當時朋友很熱心,帶我去給一個"老師" 尋求化解。那個老師說我是因為"嬰靈"才有此劫。當場我告訴那位老師: 我從未流產或拿小孩。他就改口說:那是我婆婆以前拿掉的小孩。當時,我婆婆早已往生多年。我只覺得他是鬼扯 人在煩心時,很容易聯想到一些有的沒的,可能現在人太多墮胎過,所以那些神棍隨便都可以扯到那方面吧。自己要有判斷力啊
寶貝的ㄚ娘
寶貝的ㄚ娘 2013-04-17 16:14:13 #5F
 
大家一起破除迷信!--沒有嬰靈!!--一起來了解台灣「嬰靈供養習俗」的始末(_5F_img_1
豬豬小媽
豬豬小媽 2013-04-17 16:16:01 #6F
 
3樓的媽媽~我非常認同你的說法~~~100000讚
星星小孩兒
星星小孩兒 2013-04-17 16:20:46 #7F
 
這裡引用的張開基先生的原文實在很長 主要是說:確實沒有『嬰靈』的存在; 1.凡是未出生的都不會變成『嬰靈』。 2.凡是已經出生之後,在嬰幼兒期夭折死亡的,會直接進入輪迴過境室(對此張先生有專著),有專門的靈界志工照顧。 "所以,不會有『嬰靈』在陰陽界之間飄飄蕩蕩,也不會纏著母體緊追不捨,(註:有些通靈人只不過因為擁有開啟當事人舊檔的能力,所以只是能知道這婦女是否曾經墮胎?曾墮過幾次胎而已。如果他是搞「嬰靈供養」的,通常是因為可以知道當事人這個經歷,甚至能準確說對次數,而讓當事人誤信是有「嬰靈」纏身。但是還有更多根本不通靈的神棍,那根本是用『矇』的,反正隨便『矇』總會有『矇對』的,萬一『矇錯』了,就推說不是今生曾墮胎,而是過去世曾經墮胎,反正這樣說,一般女性是根本無法反駁的,不過這樣仍然只是一個無恥的騙局罷了。)" 上述,是張先生解釋嬰靈纏身的由來 主張是人為的欺騙(我記得以前看張先生的書好像是主張不信輪迴的) 不管妳信不信 其實還有另一層原因 通靈人並非詐騙,也沒騙妳,真的"感應"到"嬰靈" 但這個"嬰靈"其實是其他"靈"所附著 並欺騙了這通靈人 所以你的不適也是真有其事 只要靈能得到安撫或超度 妳的不適也豁然痊癒 如此就皆大歡喜 但 會有"附著" 的確曾有虧心處(無關前世) 在靈體或能場上有"破洞" 才有辦法來附著 所以 必須彌補這個"破洞" 不管是自力或他力 心裡看開或被催眠 沒補好破洞 不舒服就會一再重現 要補"破洞" 真正的辦法 是修養自己的內心 該釋懷的就徹底放開,理解不得不做的決定 能補救的就實際行動 一樣過自己的人生 活在當下
家有2朵花
家有2朵花 2013-04-17 16:23:09 #8F
 
而是由你自己的心念或意念影響到了死後靈魂的去處, 你自己怎麼想會帶領你自己的靈魂到最適當的處所 這點就跟基督教所說死前懺悔可以回到主的懷抱有異曲同工之妙 心念才是影響靈魂居所的主要因素 可是阿!通常一生不做善事的人臨死前誠心懺悔的機率少之又少機率太低 所謂天堂與地獄的差別全在心念之間
性情中人
諒諒媽 2013-04-17 16:29:34 #9F
 
信基督的人就不會相信嬰靈 聖經都有說了 每一個人的靈魂 包括未出生的孩子 死後都歸到上帝 每一個人將來要面對上帝接受審判 但尚未有罪行的嬰兒 一般推論是直接上天堂了 耶穌已為這些嬰兒的原罪上了十字架贖回了 是不是較有邏輯呢? 嬰靈的確是有心斂財者想出來的一個名詞 只是為了收錢安撫罪惡感 真相是 1, 如果不是因為自己不要的緣故而拿掉的 像是自然流產, 死胎 都沒有罪, 是上帝恩典給這嬰兒 不用太難過(我自己就流掉兩個, 我相信已在天堂了) 2. 如果是自己拿掉的 不管是健不健康的, 都是殺人, 因為生命始於受精 要悔改自己殺人的罪, 祈求上帝赦免, 上帝一定在耶穌的代罪而死之下, 原諒這殺人之罪, 真心禱告悔改後以後千萬不要再墮胎, 上帝一定赦免, 不要再有罪惡感了, 也不要再被神棍騙了 對以上有問題 可寫信給我 [email protected]
本丸電光
soul mate 2013-04-17 16:38:54 #10F
 
也遇過一位通靈的,說我媽媽有拿掉過2個小孩, 根本沒有。 真虧她還是BBH上有人推薦過的。我看那位推薦人也是合伙的吧。

圖解媽媽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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