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遇過這樣的情況 但我是在還沒結婚時,剛好訂婚後,我才剛轉跑道 在新工作做滿快1個月,再2個月就要結婚囉 男同事及主管一聽到馬上變臉~態度180度轉變 原本跟您談笑風生~隔天變的跟你馬上不熟 原因是當時公司還算中小企業,有一堆都沒交女朋友的男同事 及主管考量接下來有可能會懷孕或其他問題 也是希望我可以自動離職~ 當時我跟我老公商量,乾脆不做囉 明著去跟主管說,希望公司辭退我,開立非自願離職書 我要向勞保局申請失業補助金~ (動之以情,說現在工作不好找,自認工作上很努力. 還要花點時間找工作等,當然我也有拿出勞保局 規定等等,來向主管表明,公司必須要給非自願離職書 最後~主管把我意思跟老闆說,也成功如願可以請領失業補助金 版媽加油~直接提出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PS.其實這樣對女性不公平的公司,就算您喜歡這份工作 也並不是你想留就能留的,何況留下來也是找一堆藉口讓您難堪 還有附帶提一下,我當初是談成功後馬上再做1星期交接就回家吃自己囉 (原作者於 2013-04-10 16:28:44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3-04-10 16:32:04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