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媽們~如果是您~你會願意留下來嗎?
101年3月至5月請產假
101年8月至102年1月請育嬰留停(薪41,000.-)
因為公司是一個很鬆散的公司,懷孕前我盡心盡力為我們經理(空降部隊)改善公司狀況。
往年都是董事長發放年終二個月,不看個人表現!
其實董事長都會另加一些給我~
但今年則是由經理發放,結果那些懶散員工仍然領二個月,經理自己領四個月,而我則0.5個月。
留停前,我也面試了一個盡責的代理人,且公司一個月還可以少付一萬元。
回公司,還幫忙公司一些節稅的方法。
反而每天在公司混的,照常領二個月~唉~(重點是公司今年大賺)
如果是按照比例發放,我還可以接受。
這樣等於我的評等比那些懶散員工還要低。
這樣我又何必盡心盡力為公司呢?
每天就和那些懶散員工一樣就好啦~
想想~經理就是我未來的老闆~
這樣的老闆還要跟嗎~剎那間,有被桶了一刀!
各位版媽,如果是您,過年後會去跟董事長(經理的爸爸)反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