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一、依據:
(一)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二)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教育班實施要點。
二、目的:發掘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實施適性教育,培養優秀人才。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前鎮區瑞祥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左營區新民國民小學
六、鑑定通過名額:
(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通過名額以不超過各校核定招收名額為限(如附件一),男女兼收,
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通過。
(二)各校102學年度五年級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核定招收學生數係以101年12月14日現有四年
級學生人數推估餘額,故僅供參考之用。由於至錄取學生報到日期間學生數會浮動,故實際名
額以錄取學生報到日尚有之名額為限,並依成績高低順序入班。
七、報名資格及方式:
(一)報名資格:凡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各國小二年級、四年級學生,由班級導師推薦或家長申請。
(二)報名方式可採團體報名或個別報名。
1.團體報名:報考原就讀學校者,經各該班導師推薦並徵得家長同意者,由各校統一造冊報名。
2.個別報名:報考外校者,由家長逕向各校輔導處報名。
八、報名地點:
本市中山國小、龍華國小、旗津國小、加昌國小、莒光國小、楠陽國小、新民國小、舊城國小、
新莊國小、文府國小、福山國小、瑞豐國小、獅甲國小、瑞祥國小、大同國小、新興國小、
陽明國小、博愛國小、東光國小、愛國國小、十全國小、三民國小、正興國小、忠孝國小、
漢民國小、小港國小、太平國小、港和國小、五權國小、福康國小、福東國小、四維國小、
苓洲國小、前金國小、鳳山國小、前峰國小、(旗山區)鼓山國小等各校輔導處。
九、報名日期:
(一)初試:102年2月25日(星期一)至2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下午4:00。
(二)複試:102年4月03日(星期三)前,經初試合格者自行向原初試報名學校輔導處報名。
十、報名手續:
(一)初試報名:
1.團體報名:
(1)初試報名表(檢附具體事蹟資料)。
(2)二吋半身相片2張(最近半年內相片)。
(3)戶口名簿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留存。
(4)初試報名費600元整(低收入戶學生免繳,惟應繳驗由區公所發給之相關證明)。
2.個別報名:
學生亦備齊上述規定文件及回郵掛號信封2個(請自行填寫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掛號郵票25元,以便寄發鑑定證及成績通知單)。
3.身心障礙學生及突發傷病考生如有特殊需求,請填寫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需求申請表(如附件二),並於報名時繳交。
4.報名手續一經完成,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應試者,概不退還鑑定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