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母親的我,在寫這篇文章的心情是無比沉痛與內疚........
我將孩子送到精挑細選的台南市中西區某教會幼兒園讀書,原本是希望孩子能平安、快樂的成長,沒想到卻是夢魘的開始......。
我的孩子於101年11月7日放學回家後,晚上我幫她洗澡時發現右側大腿有四條深刻的掌印,詢問孩子傷痕怎麼來的,孩子相當驚恐、畏縮,不敢表明受傷的原因。隔天我與先生親自到校一趟找園長瞭解前一天孩子在學校到底發生什麼事,起初園方否認有體罰孩子的事情,直到我們拿出相片及要求調閱監視器時,老師才承認因為孩子在學校尿溼褲子多次,懷疑她是故意給老師找麻煩,於是才動手打孩子。殊不知我的孩子才剛滿三歲,正在進行如廁訓練,再加上最近感冒喝較多水難免會尿濕,身為一個老師竟然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後來我們堅持調閱監視器發現的事情更令人心寒......。老師除了動手打孩子之外,還罰孩子光著屁股在同儕面前站了將近四十分鐘,然後老師自顧自地做事完全不理會孩子,連我帶去替換的褲子也沒給她穿,經過身邊時還粗暴地打頭、推開。除此之外,老師還在全班同學面前指責、羞辱孩子,試想:她才三歲而已,妳怎麼忍心用這麼殘忍的方式對待她,真的令人難過。
我的孩子原本是個開朗、聰明的小孩,每天都開開心心的上學,最近卻變得很焦慮,相當排斥去學校,晚上睡覺也經常做惡夢。
幼兒園原本不是應該是孩子的天堂,如今卻宛如地獄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