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媽媽經濟重擔一肩扛,原本經商失敗的負債,債主多半都是親戚,
後來用「會養會」的方式,轉移到會子,轉不過了就開始房貸、車貸、信貸、互助會、保險、向親戚朋友借,零零總總的貸款,保人都是家中手足甚至表姐妹。
媽媽的觀念是,希望不要影響到已出嫁的大姐和我,所以要我們子女信貸一筆錢借她週轉,但每月由她支付本金及利息,我們只要簽名就好,不要負擔到債務,從來都不願如實告知債務狀況,我每幫一次忙(有現金、黃金、信貸)就逼問一次,得知情況大約每個月本金+利息要出13萬,媽媽每月收入應有4萬,早已無法負荷,所以常找我們幫忙週轉,因為我覺得利滾利,滾到最後都快無法收捨,所以拒絕再做保人或信貸了。
但大姐非常認同媽媽的債務處理方式,所以大姐和媽媽的債務早已和在一塊,難以割捨,而家中2個單身的弟、妹因不清楚債務狀況,慢慢的也將步上大姐後塵,最近我和大姐吵開了,我覺得她沒有適時導正媽媽的觀念,非但沒阻止還盲目的籌錢,借錢來還錢,(她是公務員很好起會和貸款),而她認為我只會唱高調,不肯幫忙。
我希望的是大家能理性的將娘家債務,逐筆列出,共同討論出一個明確的還款計劃,4個手足共同分擔,媽媽年紀了大了,目前做的小本生意對她來說也太過吃力了.....長期的經濟壓力,真的太過沉重了!目前的處理方式風險太高,如果一個月轉不過來,是全倒ㄟ!!!再說「借錢還錢」根本不能解決問題!!
難道真的是我想太多,太悲觀嗎??能給點意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