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租屋中 (第一次)
現在約10個月了. 但有想搬家的打算
(希望可以換到公司附近, 目前是離娘家較近)
有一些問題想請教
1. 一般是提前1個月講嗎 (是否我第最後一次租金時說就可以)
2. 通常都多久前開始找房子呢? 現在有在看, 但沒很積極, 因為租約還沒到. 看了也無法搬
3 2間房子接續中, 是不是會多付1個月房租? (例如, 最後1個月很快決定房子. 就要馬上簽嗎? )
4. 萬一一直都沒有找到適合的房子也是要租約到期前搬嗎?
謝謝
ps. 我們是用一般文具店賣的契約. 並沒有特別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