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您家幼兒就讀的新北市-公立幼兒園開辦課後留園服務收費
是如何收取?
一班是多少人?
請知道的人好心回覆一下
Thanks^_^
資料來源: 新北市幼兒教育資訊網
http://kidedu.ntpc.edu.tw/files/14-1000-2828,r9-1.php
有關本市101學年度第1學期公立幼兒園開辦課後留園服務相關事宜並轉知教育部有關辦理學期中課後留園補助經費計算方式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8月20日臺國(三)字第1010154081號函辦理。
二、有關教育部補助學期中平日課後留園經費之計算,自下午4時30分起至6時30分止,相關內容請參考附件。
三、為推展本市各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照顧服務,請務必告知家長本市101學年度第1學期課後照顧服務開課相關訊息及重新調查確認家長參加意願。如家長有延至下午7時之需求者,則依家長需求延長。晚間6時30分到7時所需經費(不含點心費),不得向家長收費(由本局補助)。
四、有關課後收費計算方式,請園所依參加幼生人數、教師及教保員擔任課後照顧服務鐘點費,作為收費計算基準,分別說明如下:
(一)開辦原則:幼兒園辦理本服務時,以自辦為原則。全園參與人數達5人時即應開辦;惟每班不得超過30人,師生比以1:15為上限。參加人數5人以上未達10人者以10人為收費標準,10人以上以實際參加人數收費。
(二)以教師擔任課後班學期間每位幼生收費:新臺幣400元×服務總時數÷0.7÷學生數。
(三)以教保員擔任課後班學期間每位幼生收費:新臺幣200元×服務總時數÷0.7÷學生數。
(四)以教師及教保員輪流帶班學期間每名幼生收費新臺幣【(400元×服務總時數)+(200元×服務總時數)】÷0.7÷學生數。
五、另依據教育部101.07.11臺國(三)字第1010127380號函規定補助時數以下午4
時30分至6時30分為限,據此,本局將配合補助園所延長至7時以原先1小時
修正為折半補助教師鐘點費為新臺幣300元、教保員鐘點費為新臺幣100元。 連絡人 : 李淑華
連絡分機 : 2664
電子公文文號 : 北教幼字第1012129772號
電話 2960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