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去年當起了包租婆,出租了一間房
房屋租賃是簽約1年,押金 2個月
有說明要提早解約或不續租,要 2 個月提前告知
不然押金沒收.(或是房東在 9/12 前有找到房客,就賠償沒有房客的住期金額<算天的>)
這個約滿日是 9/11,結果對方在 8/10 時打電話來說
要提前解約,只租到 8/11,所以8/12-9/11 剩下的一個月不租了!!
我和我先生都很錯愕@@...
對方沒有原因..沒有理由喔!!
我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就問對方要怎麼處理..
對方就說...........不租就不租了,請我們把水電瓦斯費用,
今天(8/15)立刻結清,把錢押金還給她
我該怎麼做阿??
另外水.電.瓦斯我又要怎樣跟他算錢ㄋ??帳單又還沒來收費..
而且之前的帳單都在她那阿...我也不知道一度多少??
我的意思本來是說
今天交還鑰匙後,先確定屋況.點交....(完全不知有無破壞)
等帳單來後我算完後,
退回剩餘款(也會把帳單一併寄給她)
她說不要!!
今天晚上一定要處理完
請教教我...
沒遇過這種問題
我不想撕破臉..
因為我要當好房東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