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當知道有血崩的危險時;己知會部門主管且試著討論是否可以在家工作;但主管不同意所以硬撐,甚至還提意讓我先請產假或育嬰假,果然在懷孕29週時大量的出血,直到今天31週都還住在醫院中;想當然爾工作的交接出了問題;同事們也在無奈的情况下,分著幫忙處理我手邊的案子,但問題來了,當發現手過的䅁子雜時,情緒的反彈就立刻產生,即使手邊有原始檔案也不願閱讀,主管也當做沒事一樣。
帶著電腦在醫院安胎的我,說真的我覺得很煩,電話一直響,公司賺錢也沒幫我加薪啊!我這是何呢?為了一份薪水!
唉~職場上真實的情況就是不歡迎懷孕婦女;親愛的政府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