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外遇
小三肚子也有寶寶 再二個月就要生了
原本執意提告
但是現在我卻二難
本是夫妻一場
即使結束 但要用互告的下場來劃下句點嗎
或許會有MM認為
他都可以傷害我 為何我不可以咬回去
我們都了解被傷的痛
但如果只為了一口氣 而大力的咬回去
那我們和他們有何不同呢?
先生的家境不好 目前也有債務要處理
即時我告了 民事賠償也並不一定能拿到
而小三的家境也不好
寶寶再過二個月就要生了
我實在不想在節骨眼再桶人一刀
我被家人說我就是太善良 才會被人欺負
但被欺負又會如何呢
何必活在悲憤的生活中呢
朋友勸我說:當他們在恩愛時 有想過你這個老婆的痛嗎
是啊~他們是自私的人 拿自己認為的愛情
傷了別人
我不願淪陷為和他們同一種的人
我目前的想法只有
照顧好我的二個寶
其他的念頭都沒有
告與不告
即使我勝了這場官司
但我有贏到什麼嗎?
輸了一個溫暖的家
贏到這場官司又能得到什麼呢??
放下一切 才是最大的勝利者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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