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剖腹可不可理賠和第幾胎沒關係, 主要是醫生証明上面怎麼寫, 一般的保險剖腹"一定"會理賠的有: 1. 前置胎盤 2. 胎盤早期剝離 3. 產程延至 4. 胎位不正 只要醫生願意在診斷証明書上幫妳寫任一項,那就一定會賠~ 我生第一胎因為是高齡,加上之前曾有32週胎死腹中的經歷, 醫生直接要我在37周提前剖腹,免得夜長夢多, 診斷証明的部份他知道該怎麼寫才會賠(一般醫生都知道要怎麼寫) 怎知剖腹的剎那,我聽到二位正在幫我剖腹的醫生的對話"是前置胎盤!!" 難怪我在32周和36周分別二次大出血,掉下像豬肝一樣的大血塊, 醫生都沒告訴我是前置胎盤,所以無庸至疑的診斷書上就是寫"前置胎盤"! 生第二胎時,我換了一家醫院,直接跟醫生說我第一胎因前置胎盤剖腹, 所以這胎也要剖,當然順便告知醫生曾有32週胎死腹中的病史, 醫生不囉嗦,說OK,我也不管他診斷証明怎麼開,反正他知道我要辦理賠, 後來就寫上"產程延至" 提外話,南山真的很麻煩,就因為賠的少,賠的慢,我後來退掉只留癌症險, 另外保了富邦和中壽,富邦不是我在說,真的很有效率,又快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