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1起市公所才開始受理唷 申請資格~ 1夫妻其中有一方沒在工作自己照顧幼兒者 2家戶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稅率在12%以下 台北市與金門縣政府已針對零到兩歲幼兒家庭發放育兒津貼 因此方案將兩縣市排除 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 1/1起申請~每個月將可獲得新台幣2,500元至5,000元的補助 為減輕民眾生育子女負擔,從明年1月起,內政部將開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民眾可於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者,育兒津貼金額的計算可追溯至幼兒出生日期起,最多追溯至101年1月1日。如家中有2歲以下幼兒,父母中有1人未就業,在家照顧小孩,並且家庭綜合所得稅率在20%以下,明年起一般家庭每個月將可獲得新台幣2,500元至5,000元的補助,中低收戶的孩子是4,000元,低收入戶是5,000;此育兒津貼補至2歲為止。詳情可洽各縣市社會局處及區公所。 101年1月1日開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一、行政院100年12月26日院臺內字第10000704046號函核定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項育兒津貼雖自101年1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但考量新政策開辦,民眾對於申請流程尚未熟悉,特別規劃半年的緩衝期,民眾只要在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提出申請,審核通過者,津貼金額的計算即可追溯至幼兒出生日起(最多追溯至101年1月1日)。 三、本項育兒津貼採申請制,由民眾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區、市)公所提出申請(澎湖縣則直接向縣府社會處提出),審核通過後,按月直接撥入申請人的帳戶。相關的申請表格及審核流程,民眾可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區、市)公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洽詢。 這邊有相關檔案下載 http://ewda.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