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原本孝親費的部份,因為老大給公婆帶,所以我們一個月給他們2萬,就算第二胎我在家待產自己帶老大,也還是給他們2萬,一直到去年開始中斷(中斷的原因另有淵源,這裡不贅述,不過中斷是經過公婆允許的)。而住的部份,目前是跟公婆住一起的,原先考量真的是為了陪小孩跟省錢才搬回去同住,至今已經無法安寧的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於是我們買了房子,打算弄好就要搬家了,公婆當然不希望我們搬,用了很多的理由跟說法,但我們為了不要惡化彼此的關係,我們這次堅持要搬(之前也是吵過,就匆匆租房搬出去,結果只住了一個星期不到,婆婆就用即為誇張的情緒化反應把我們再逼回去了),沒想到這時公婆開口說要我們恢復一個月給他們2萬,而此時我們才開始要付房貸、小孩的幼稚園費用及第二胎的保母費(原本婆婆帶,後來因為搬家的關係,可能婆婆不甚開心,因此開口說不帶了),我實在覺得很...無言,不是說不給孝親費,但卻要給足原本我們在沒經濟壓力時給的金額,實在很難辦到,而且小孩成長的時間過了就過了,我覺得該給的教育環境還是得砸錢下去做,公婆不是沒存款,但我不了解為何此時就一定要給我們這樣的經濟壓力?況且我真的從沒拿過一毛錢回娘家過,要我捨棄我的生活給他們錢,我真的辦不到。忘了說,我跟老公月入10萬而已...
(原作者於 2011-08-07 22:45:20 重新編輯過)
她當然是故意的,
知道你們正在缺錢, 所以逼你們給錢, 讓你們無法負擔,
若是給不出來, 就說 "繼續住在一起就可以比較省錢", 讓你們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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