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讓她生產前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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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開非自願離職單給他嗎?
如果沒有~那一切都是白搭,
他根本沒辦法申請失業給業~
先確認他有拿到非自願離職單,
再去就業服務站,填寫相關申請資料~
會有服務人員告知相關程序與法令的~
原公司讓她生產前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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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開非自願離職單給他嗎?
如果沒有~那一切都是白搭+1
而且當初應該先跟公司商量
先給6個月的留職停薪FOR 育嬰 (可申請津貼 對公司來講也不吃虧)
6個月後公司再給非自願離職單 (可再申請失業給付)
(這也是之前在BBH上學到的)
失業給付~~我也領足了6個月
關於每個月都要去申請認定的問題
不用一定要去面試...
我是用這個方法...
1. 到104人力銀行登錄資料
2. "投履歷" (因為不一定會被讀取,所以盡量投大概3~5家)
ps.因為要表示你有在應徵工作(雖然你都不想去工作),但也要"投履歷"
如果有看到你有興趣的公司,就可以投看看,有叫你去面試的話,
也是個機會,
3. "要讀取記錄"
我的經驗是,如果你是真的不想去工作,只是想有證明,
最好投那種大咖的公司,例如 勝華 友達 台積電這種
因為它們一定會讀取履歷,小間公司通常會連讀取都沒有
重點來了 就是要這個讀取記錄
登入104會員中心,主動應徵記錄那邊 會有公司是否讀取的紀錄
有的話她會有個打勾,這時你就把這個網頁列印下來,這就是你的證明了
去就業中心進行認證時,他會給你表格要你填兩家公司的應徵記錄,你就看是哪兩家被讀取,把兩家公司的資料填進去,大致上就是公司名,地址,應徵職位,以及聯絡人,一樣是從104上面抄,上面都有應徵職位聯絡人的資訊,張小姐之類的....
櫃台小姐可能會問,你有打電話去確認嗎,你就說有就好了,就降子每個月都降子做,就可以每個月領到給付....
但這以上重點還是在於,你必須要有公司的"非自願離職單",才可以.
第一次申請,小姐還會打去公司確認的...
前題是必須公司開非自願性離職才可以領喔~~
現在失業給付愈來愈來難申請
以前只要每個月回去報到,填寫二個面試的工作即可
現在改成
就業站會給你二家公司(管你喜不喜歡)
強迫你要一定要去丟履歷,並主動要求面試、聯繫
填寫回條後寄回,人家不要你或真的不適合才算認定ok~也才有錢領
(幸好我老公這個月是最後一次認定 )
現在改成
就業站會給你二家公司(管你喜不喜歡)
強迫你要一定要去丟履歷,並主動要求面試、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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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 我覺得對真正失業 想找工作的人來說 是個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