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30/4/2qpl7.html
今天早上奇摩首頁的新聞,引用其中的一段:
一對就讀國中、小的兄妹,家境清寒,申請低收入戶還在區公所審查,但老師公然在課堂催繳學雜費,造成二度傷害,害學生不敢去上學。台中市長胡志強獲悉大為震怒,要求教育局通令各校,再傳出類似事件一定追究責任;教育部則強調,催繳學雜費如屬實,校長一定要處分該老師。
台中市傳出老師在課堂上,當著全班同學向家境清寒學生催繳學雜費,這對各讀國中和國小的兄妹,家庭經濟不佳,正向社會局申請低收入戶中,因遲繳學雜費,遇到老師要他們趕快繳錢的窘境。
市議員沈佑蓮昨天質詢時氣憤表示,這種作法造成孩子心理傷害,害怕被同學嘲笑不想去上學,成為全班唯一繳不出學雜費的人,心裡的難堪和傷害,為人師表教育心態,簡直是在歧視學生。
胡志強聽到有學生被公然催繳學雜費,臉色鐵青的要求教育局,立即通令所有學校,不得透過學生催繳學雜費,學校可以寫紙條裝入信封密封,由孩子轉交家長,不能讓孩子承擔經濟壓力,如果有學校再傳出類似事件,一定追究責任。
==引用結束==
不是很懂,當政者的思維,為什麼是去指責老師?(是誰人指派老師的呢?)
當政者不是應該要責成教育單位,主動去關心弱勢學生,並主動給予學雜費的全額補助嗎?
施政者,照顧百姓是天經地義,這句沒人反對吧!
當官的,主動關心!
民意代表要求當官的主動關心!
政府不主動照顧弱勢??那.....公務員加薪之意又在哪兒呢?
我一直期待,長官會通令所有的學校,主動調查並呈報所有的弱勢的名單,由政府主動給予協助,如,學雜費全免,.....
離題了,不小心寫到心中理想的政府~
人譴責別人就可以推卸自己昏庸的責任
不覺得那是一貫的伎倆 ,問題發生--譴責--心痛--接下來就沒事了
不從根本解決問題.正本清源,收錢是老師的事嗎,健康檢查收大便也是老師
老師做了一堆雜事,老師被催,到最後倒楣的不是學生
行政人員不足,老師做雜務.
民主化的發展,
政黨的輪替,
這麼多年了,
還是看不到政府有那種企業主動尋找問題、積極解決問題,以及服務的精神。
明知道有那麼多經濟弱勢的學生,為什麼教育單位就不能主動去協助與關心呢?
不是幫那些基礎教育的老師講話,而是政府該去做的事真的有太多太多,尤其是教育。
路人甲:"不要每一次都等問題爆發出來了之後,然後明快的責令相關單位,以表示對事情的關心。"
路人乙:"為什麼那麼明顯的問題,不主動去解決,以防範潛在可能的問題呢?"
路人丙:"企業的服務若做的不好,是馬上會被淘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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