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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最近二寶將在六月初出生了,考慮了很久決定要申請留職停薪,
但查了公司的規定裡,有一條說「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檢附配偶就業之證明文件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 我有問題的是指該子女滿三歲止這句。
老大在9月將滿三歲,因此我如果留停起日在8/1起,如果用老大的名義來申請,是否只能請到九月生日當天,就要復職了呢??
目前想要先用老大未滿三歲來事先申請,不然就只能等老二出來時,再送件了,請達人們幫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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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老大只能請到3歲!
所以建議可以先請老大等到二寶出生6月份是再用二寶名義繼續申請(也是一樣3歲前請2年 所以最久你可以請到二寶滿2歲)
P.S我就是育嬰假期間又懷2寶 所以又繼續請
我不是達人
不過你思考的方向,沒錯
所以你只能用老二的名義申請育嬰假,而且不滿半年是沒有育嬰津貼的喔
目前我也是留職停薪到女兒2歲
不過有同事在小孩1歲半提出申請,最近也已復職囉,因為只能請到小孩滿3歲
小藍媽咪,那你2胎不就很接近
哈 ~我2胎沒有很近啦!
我是在大寶1.5y時請育嬰假 剛好隔月就懷孕
所以等到2寶出生 大寶的育嬰假還沒有滿但就用2寶名議繼續請到2寶滿2歲!
也剛好老闆人很好也願意我這樣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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