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請教你的業務員
基本上我聽到的是說
只要剖腹理由跟第一胎不同
或者是…別寫「因前胎剖腹而剖腹」
就行了
當初我第二胎生產的時候
剛好不是我的主治醫生開刀
所以真的是寫「因前胎剖腹而剖腹」
還好我的業務員夠力
硬是去跟公司爭取
所以有理賠
但…後果是,我簽下了
剖腹除外同意書
反正我也不生了,是沒差啦!
只要妳的保險是在懷第一胎前就買的
這次若是因"前胎剖腹必須剖腹"還是會賠
因為就像醫生說的,若不剖會有子宮破裂的風險
但另一種情況,若妳的保險是生完第一胎,懷第二胎前買的
當然"因前胎剖腹必須剖腹"就會被列除外項目
(因為是投保前就造成這次需剖腹的因了)
除非醫生診斷書開其它必要剖腹原因才會賠
ps.我是富邦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