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現在兩歲半

每天都愛鬧脾氣

要甚麼就一定要給他 不然就哭鬧

要他穿衣服也不穿

難道教孩子 就一定要用打的嗎?

我跟孩子爸爸 為了這個而爭吵

他想打小孩我不讓他打

因為打了他只會哭更慘也不會安靜

而且那個竹子會打到流血

到底該怎麼辦?

「不要!」、「我不要!」...關於幼兒反抗期

李駱遜(國立教育研究院籌備處副研究員)

家有兩歲幼兒的家長可能常碰到這樣的情形,天涼要給他加件衣服,他搖頭說﹕「不要」;吃飯要他多吃些蔬菜,他也拒絕﹕「我不要吃」,幾乎要他做什麼,都是以「不要」來回應,或堅持自己的意見、主張,令家長生氣,這還子怎麼這麼不聽話?並開始懷疑這麼小的孩子是不是也有反抗期?要不要好好管教?該如何管教?

由他們這樣的行為表現看起來的確有反抗大人意見的傾向,美國人還將這時期孩子的行為稱為「Trouble two」,就表示這是一個麻煩階段的開始。然而,這也是孩子自我意識發展的開始。從孩子漸會說話,能以話語表達意念;會走路,擴大行動的範圍;有強烈的好奇心,對凡事都感新奇,都想探索、模仿、了解,因此他的小手、小腳、小腦袋整天忙個不停。在此同時他也發現自己是獨立的個體,發覺自己和生活情境的關係,了解自己具有操控環境的能力,逐漸可以獨立自主,亦有想要自主的意志。此外,他們也在了解大人的規範是什麼?試探大人能忍受的極限在哪裡?在此歷程中逐漸了解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

但是限於知識、能力和經驗的不足,一方面有自己的意見,並堅持己見,另一方面卻是心有餘而力未迨,譬如外出時要自己穿鞋子,卻拒絕穿襪子;鞋子又左右不分的穿上,爸媽要他換過來或幫他換,他又固執的非要這樣穿不可,不肯更換。類似的情形經常發生,你要往東,他偏要向西,十分不合作,造成父母親的困擾,親子關係亦緊張。

當孩子常常表示「不要」或和父母親意見相左時時怎麼辦呢?是看誰比較厲害,使對方讓步?或強迫孩子服從,使得孩子大哭大鬧?這樣的處置方式可能都無效,反而使大家都不愉快,也未適當的解決問題。不妨試試下列的方式﹕

1、當孩子表示不願意的時候就不要勉強,以「我是愛你」、「我是為你好」的想法強迫他一定要接受你的意見。

2、設法了解他拒絕的原因,以及他想要怎麼做,請他說給你聽或做給你看。當孩子無法清楚表達心意時,則可用猜測的方式及示範的動作做給他看﹕「是不是這樣啊?」多試幾次,了解他的想法。

3、提供一些選擇,而不直接拒絕他的想法,譬如天冷要他多穿一件衣服,他可能不願意,但告訴他「你自己去選一件最喜歡的衣服來穿。」他對自己能有選擇權感到滿意,同時也可以達到父母親原先的目的了。

4、當孩子肚子餓了、睏了、生病了、或處於陌生的環境裡,要孩子聽話、合作時比較不容易。因此,如需他的合作,最好避開這些情況,否則會使彼此情緒大受影響。

5、訂定行為的規則,讓孩子知道他該做什麼,或以轉移注意力的方式引導他去做,而不要把太多的注意力放在他不應該做的事上,譬如玩得正起勁,拒絕吃飯時,就以較能吸引他的方式說,「熊熊的肚子也餓了,我們請他一起來吃飯,他吃一口,你吃一口,看誰吃的比較多,就會長高高、壯壯的。」

6、以「我們一起來做」的方式,教他如何做,跟他一起做,鼓勵他自己做,做完後給予愛的鼓勵。幫助孩子明白你的期望,從「做中學」中也知道做事的方法。譬如家中新添了弟弟或妹妹,他也會過去摸摸、拍拍,此時趁機告訴他﹕「你也好喜歡弟弟呀?弟弟也喜歡你拍拍他耶,來,我們一起輕輕的拍拍,像這樣,你看他好舒服唷!謝謝哥哥!」

7、建立生活事物的慣例及順序,讓他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事,不要常常變化,當他能掌握這樣的過程,也較容易遵循這樣的過程,而有安全感,譬如睡覺之前要洗澡、刷牙,洗完後換上睡衣,父母親會和他一起看一本故事書,或親親他、抱抱他,再留盞小燈睡覺。

當孩子想要自主,想要自己做事時,在沒有危及安全及健康的顧慮下,應多鼓勵他嘗試,邀請他一起做,減少阻止他的想法。不可有時鼓勵,有時限制,讓他無所適從,也不要為了一己之便,急於替他完成,就可降低他拒絕和不合作的可能性,還可培養他對自己的自信心,照顧自己的能力,走向獨立、自主。

什麼時候可以打孩子,什麼時候絕不能打?

6種情況下不能打孩子

  如今,信奉「沒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家長」理念的人應該不在少數,持這種觀念的人肯定會反對打孩子,甚至認為打孩子是愚蠢的,是父母自己無能,是不會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孩子的一種表現。的確,在以下很多情況下,是不能打孩子的。

  1.孩子犯錯誤,是因為父母事先沒有告訴孩子不能這樣做,或者父母沒有把話講清楚。

  2.孩子所犯的錯誤,父母自己也在犯。

  爸爸媽媽自己都不知道這方面的事情應該怎麼做,沒有很好地在這方面以身作則時,不要急著去打孩子。等自己改正了這方面的錯誤,清楚地知道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做時,再去懲罰也不遲。

  3.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因為這時打孩子往往只是發洩自己的憤怒,懲罰時往往會失去分寸,會忽視孩子犯錯誤的原因,也很難給孩子講清楚為什麼要打他,很容易失手打傷孩子。應等自己怒氣平息了,頭腦清醒了,再實施懲罰。

  4.孩子生理與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況者不能打:行為亢奮有神經障礙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

  5.不到3歲的孩子不要打。

  根據心理學家埃裡克森提出的人格發展階段理論,3歲的孩子處於遊戲期階段,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強烈,同時孩子的良心、道德感也有了發展,自我統一性開始出現,而3歲前的孩子,這一切都沒有出現,或者只是剛剛發展。

即使是有的孩子過於頑皮,體罰他的時間也只能提前到1歲半,對於1歲半以內的嬰兒是絕對不能進行體罰的。

因為在這一年齡段,孩子的活動主要是滿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為吃、喝、拉、撒、睡帶來的條件反射,是無意識的。在這一階段體罰孩子,會影響他們做出正常的生理與心理反應,導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在1~3歲的階段,孩子處在自主性與羞怯和疑慮之間搖擺的階段。兒童迅速學會走、爬、推、拉和交談等許許多多的技能,學會了如何抓握和放開。

他們不僅把這些能力應用於物體,而且還應用於控制和排泄大小便。換句話說,兒童現在能「隨心所欲」地決定做還是不做某些事情。

父母必須按照社會所能接受的方向,履行精心保育兒童行為的任務,而又不能傷害兒童的自我控制感和自主性。如果父母使用體罰,兒童就會感到疑慮而體驗到羞怯。

  育兒小貼士:在孩子3歲前的這一年齡階段,面對孩子的無理吵鬧,面對孩子幫倒忙,父母往往是最頭疼的,既要管住孩子,又不能體罰他們。怎麼辦?您不妨採用以下辦法來教育犯了錯誤的孩子:

1 冷處理。當孩子無理吵鬧時,不去搭理他,更不要給孩子以積極刺激,避免孩子在自己吵鬧和大人滿足要求之間建立條件反射。

2 自然後果法。對於喜歡亂碰東西的孩子,在不造成肉體傷害的情況下,可以讓他碰一碰煮熱的食物,讓他直接體會到其中的危害。

3 用生氣的表情告訴孩子他的行為不對。你可以把自己的憤怒寫到臉上去,這一階段的孩子,已經學會看大人的臉色行事。看到大人的憤怒表情,很多孩子會停止自己的錯誤行為。

4 講明道理。給孩子講明一些簡單的道理,說清楚這樣做會給他帶來的直接傷害。比如,你亂碰開水瓶,會被燙著的,到時候會像打針一樣痛的。

6. 6歲以後要盡量少打,12歲以後的孩子不能打。

  一般而言,孩子6歲以後就應盡量減少體罰,而到了12歲就應完全停止了。6歲以後,多數孩子已經進入學校了,獨立自主意識有了較好的發展,自尊心越來越強,開始努力地做事情,渴望著憑借自己的能力、勤奮,不斷帶來各種成就。

這時體罰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喪失成長所必須的成功體驗,影響人格的健康發展,養成消極、自卑的人格;而且在這一時期進行體罰,孩子能夠清楚地記住父母對自己的體罰,在心靈蒙上一層陰影。

  進入青春期後,兒童在肢體運動、認知、道德感等方面日漸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統一的自我。他們強烈感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獨特的個體,具有認識自我、表達自我、張揚自我的強烈要求。

如果這時體罰孩子,他會感到這是對自己人格的嚴重踐踏,產生強烈的牴觸心理,一些男孩子甚至還會產生某種報復與逆反心理;

而且,隨著知識的增多,他們會清楚知道父母的這種做法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種違反法律的錯誤行為,因而會對父母產生不良印象,認為他們不遵守法律。

4種情況下可以打孩子

  在中國,父母打孩子,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採訪現在的父母時發現:儘管有少數人不打孩子,但多數還是打的。

如果你認為「不打不成才」,「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是禍害」等觀點是有道理的,如果你經常不能通過積極的鼓勵,也不能通過講道理讓孩子遵守規則,那麼你可能認為在以下情況下,父母或許可以通過 「打」的方式,給孩子以威嚇,使其改邪歸正。

  1.如果孩子喜歡觸摸一些危險物,喜歡到一些不安全的場所,但由於孩子年齡太小,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為的嚴重性,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家裡人又沒有足夠時間看住孩子時。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歡撥弄電源插頭、開水瓶、玩火等,如果不及時而有效地加以制止,將會發生不堪設想的後果。

  2.當孩子某些作為、習慣、心理傾向,長大後有可能發展為違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為時。比如:從家裡偷過錢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還有很多小男孩喜歡打人欺負比他弱的孩子,並以此為樂。

  3.過於自私、自我中心傾向嚴重,心中絲毫沒有他人的位置。

  有些從小被寵慣了的孩子,從來不願意與他人分享自己的東西,不懂得要關心他人,長此以往,進學校後很難與同學相處,走上社會後,無法適應社會。對於流露出這種傾向的孩子,父母要及時幫他們糾正。

  4.父母或老師已多次提醒他有規則存在,但他仍然故意犯規時,或者犯規後還絲毫不認錯,下次還想再犯時,可以打孩子。簡單地說,屢教不改時,可以打他。

  特別提醒:孩子不能亂打筆者雖然主張在有些情況下,可以打孩子,但也不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殘酷、虐待性地責打孩子,或者沒頭沒腦地亂打一氣,逮住哪裡打哪裡,不管是頭部還是臉部。不要用任何工具如鞭子、拖鞋等,用手打屁股就可以了,絕不允許拍打孩子的頭、眼睛和耳朵。在實施體罰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及時懲罰,不能倒算帳。要堅持隨錯隨罰的原則,這樣孩子所做的錯事就能與懲罰帶來的不愉快建立起聯結。這樣,他以後再做這些錯事時,會立刻想到懲罰帶來的不愉快體驗。

  2.講明道理,告訴孩子下次應該怎麼做。懲罰時,要告訴孩子為什麼打他。打只能阻止錯誤行為再次出現,但它本身不能帶來正確行為。只有孩子明白自己的錯誤以及造成的危害時,才不會再犯。由於孩子年齡小,即使這次真心說「下次不敢了」,但可能不知道下次應該如何做?

因此,父母有必要對孩子進行正確的引導,告訴他正確的做法。而且,還要考慮到自己提出的做法是不是超出孩子的界限,給他的建議是否容易做到的,而不是孩子根本做不到的。

  3.不要在外人面前打孩子。孩子儘管小,但有自己的臉面,尤其是在小夥伴面前,他是不甘落後的。一旦別人知道自己挨打了,稍大一點的孩子可能會像大人一樣覺得這是奇恥大辱。

  4.不能經常打孩子。俗語道:「常罵不驚,常打不怕。」孩子要是經常挨打,由於「久經沙場,千錘百煉」,就會變得「軟硬不吃,刀槍不入」。記住,體罰絕對不是教育的主要手段。

資料來自 瑞麗女性網

You're Special
You're Special 2011-02-27 04:15:28 #3F
 

二三歲的小孩就是非常的自我,但是總要給他一定的規範和適時的管教。當我們一次兩次順著他不合理的意時,孩子就會需求越來越多,其實應該把主權拿回來,我們父母應該主導孩子而非被孩子主導,因為二、三歲的孩子根本不明白什麼是對什麼是錯,若他很愛哭鬧教不聽,可以選定一個地方讓他自己在那邊哭,不要理他,等他自己停止為止,讓他明白,若他不停止胡鬧大人就不會理他。我們的目的是希望孩子了解不順服在父母的主權之下他所帶來的結果是什麼,打只是其中一種方法並非目的,所以還是有很多方法可以選擇。

圖解媽媽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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