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也是一個養女,我剛生下來,就賣給了養父母。
養母曾經懷孕,但是流產,之後就一直沒有懷孕,外公聽別人介紹,就把養父母叫回來一起去挑小孩。
當時,我剛生出來,我還有二個姐姐,都要賣,但是,外公一看到我,就很堅持要買我。養母很反對(養母說,她根本就不想要買我,是我外公堅持,她沒辦法)。
就這樣,我生下來第七天,就開始給外公、外婆照顧,養父母則繼續回三義打拼。
一直到我6~7歲的時候,那時養父母已經在楊梅做生意,我也剛好要讀幼稚園,就把我接回來帶,養父母那時很疼我,只是他們都很忙,很少有時間陪我,外公外婆則是每個星期六,就從基隆坐火車來楊梅看我,來陪我,星期日再坐火車回去,平常,我也像小公主一樣,想要什麼,就有什麼…
到了國小一年級,養父突然被消防車撞到昏倒送醫,外婆趕緊坐火車從基隆趕來,外婆帶著我到長庚醫院,養母說爸爸傷的腦部,很嚴重,要開刀…那時養母一直要我去鄰居家住,那個叔叔非常色~我就非常不想要過去住,外婆ㄠ不過我,只好幫我辦轉學,轉回基隆讀書。
後來養父出院了,但是半身不逐,養母先把我接回楊梅,一方面要我幫忙照顧養父,一方面外公身體不好,外婆要照顧外公…但是我在國小三年級前,轉學轉來轉去的,轉到我都錯亂了。(也忘了是轉了幾次)
國小三年級後在楊梅讀書,每天放學第一件事就是幫養父倒尿壺,然後幫養父熱菜,那時開始,就常常被養父打,因為養父打不到我,都拿東西丟我,養母到晚上八、九點才下班,養父就會跟養母說我今天多不乖…然後養母繼續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