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第五次開庭,
對方連同昨天只去過2次,
2次都是法院強制要求他一定要到案說明,
他才肯出現.
他的父親告我"未履行同居義務",
也在庭上不諱言的說我沒有跟他兒子睡在一起,
所以告我是合理的!!
對方彷彿置身世外,
情調要告我的不是他而是我公公,
所以不關他的事
這段婚姻他也不想要(包括小孩),
但一直不敢讓他父母知道,
所以任由他的父親在庭上對我指責"閨房之事".
我顏面全失.
昨天開庭前法官要求我先跟他溝通,
私下共同決定要離婚,
他還拋下一句:小孩的監護權及探視權我通通要,
妳休想得到其中之一...
(想要唬我不懂基本法律嗎????)
結果一開庭他翻供說堅持要我履行同居義務,
我事先有準備錄音,
但法官只是參考罷了,
還一直要我不要鑽牛角尖,
有些婚姻因為上了法院後共融洽的大有人在...
我很累喔!
所有他對我說過的咆嘯言語,
昨天全盤否認.
我已經沒有體力再跟他言詞辯論了.
下個禮拜會判決,
我有心理準備會被判敗訴,
但我還是不會繼續跟他同住的.
目前我唯一的重心就是兒子,
我會更努力把孩子帶大,
出生至今對方在體力上及金錢上從未付出,
只是愚孝的要"爭"回孩子讓他父母"玩".
既然已經走司法程序了,
希望大家給我鼓勵.給我信心,
讓我能順利得到孩子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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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公公連你們 "夫妻的閨房情事" 都一清二楚,
不是他愛偷窺人隱私, 就是你老公愛向家人散布夫妻私密內容,
這一點已經可以反控他們 "有無法同居不堪精神虐待之事實" 了吧~
(原作者於 2011-01-18 15:20:2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