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得向政府或民間有關機關申請就養、就業、就學、
就醫社會服務或育樂的安置與服務。
2.得獲教養費的補助。
3.得免費參加職業訓練並接受就業輔導。
4.得比照低數入戶申請小本創業貨款。
5.視覺殘障者,得從事按摩業。
6.得獲殘障者輔助器材如:安全杖、義肢、架
助聽器、呼叫器等輔助。
7.搭乘水、陸、空交通工具全面半價。
8.可申請使用火車上殘障專用座椅。
9.免費進入公立風景名勝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其為私立者予以半價優待。
10.可依殘障報考汽、機車駕駛執照處理要點規定報考駕駛執照。
11.得免繳特製三輪機車使用牌照稅。
12.殘障者之親屬,得申報扶養寬減額。
13.殘障者及其子女就學,得獲減免學雜費。
14.得申請醫療復健補助費。
15.得申請健康保險補助費。
16.低收入殘障者(極重度、重度、中度)得申請重殘生活補助。
17.參加全民健保,可優待自付費(極重度、重度全免,中度1/2,輕度1/4)
補助對象:
1.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身心障礙者
2.已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之身心障礙者
補助標準:
1.極重度或重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其自付保險費全額
2.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其自付保險費二分之一
3.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其自付保險費四分之一
補助方式:由縣府之身心障礙人口基本資料按身心障礙等級逕予減免保費。
服務單位(洽辦單位):社會局
5.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
洽辦單位:縣.市公所社教福利課
6.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補助
補助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
2.申請補助項目未獲政府醫療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者。
洽辦單位:縣.市公所社教福利課
7.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補助
補助對象:欲送往縣府合約之公私立教養機構收容之殘障者。
洽辦單位:縣.市公所社教福利課
8.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
洽辦單位:縣.市公所社教福利課
福利內容:
1.輕度每月補助3000元。
2.中度以上每月補助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