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今早送寶寶去保母家時
跟保母說下班後要去買些東西會晚一些些去接
結果下班時想說改天再買好了,就直接去接寶寶了
但到保母家竟發現保母不在,只剩她女兒(國小)
跟兩個不到兩歲的寶寶
我有點傻眼,萬一寶寶發生什麼事,小學的女兒有辦法處理嗎
一個寶寶放在嬰兒床,一個寶寶放在螃蟹車
我不禁懷疑白天是不是也有這樣的情形呢?
後來過了快十分鐘保母回來了,手裡提著一堆菜
不過她也沒主動解釋,讓我有點不太高興
但當下我也沒多說什麼就帶寶寶回家了
不知道媽咪們遇到這種情形會直接換保母嗎?
該怎麼開口跟保母溝通呢?
(原作者於 2010-12-07 22:24:10 重新編輯過)
先溝通吧
詢問保母
平時是如何外出購物呢?
保母家中也是需要食物
以我來說
我會找固定的商店採買請她們幫我送
米有米店會送
菜也找了固定的菜販幫我送菜
至於生鮮的食物
我會以休息日那天
一次採買
只是覺得很納悶
媽咪所找的保母
會不會太放心了一點阿
這是違法了吧,把小嬰兒單獨放在家裡,沒有大人照顧
即使離開三分鐘都不行,去上廁所也得趕緊出來,更何況直接出門
別人怎樣作我是不知道
這是犯了我的大忌,如果說保母是一個職業,這就叫作不適任。
這是違法的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2條規定: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
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
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罰則:同法第60條:違反第三十二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所以妳的保母已經違法了,請妳直接告訴她,這是很危險的行為.
有多少撼事因而發生.
如果她是有執照的保母,請和相關的單位投訴.
妳當時應該直接和她說.看她的說法如何,如果她覺得把小孩放在家裡無所謂,請妳換保母.真的很不適任.
以前我的保母也曾經把我幾個月大的孩子和她8歲的小孩單獨放在家裡,自己去買東西,被我發現,我很鄭重地告訴她,這樣是不對的,而且是違法的.有執照的保母更不該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