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名下有公司.股票.還有一間公寓..
往生前交代我要把她的房子給我女兒,
她說這是他唯一有帶到的孫女,
房租可以補貼以後學才藝的費用!
婆婆過世後大伯說房子要辦理過戶,
我跟大伯說婆婆說這間房子是要補貼妹妹以後的才藝費,
是婆婆對妹妹的心意...
大伯說他沒關係...(我以為大伯會過到老公名下,因為公司已經過給大伯)
結果大伯就把房子過戶到他自己的名下@@
我老公說不知道怎麼跟他哥說,
又怕以為我們要爭財產,
公公把事情交給兩兄弟自己處理,
請問我該去問大伯嗎?
要怎麼開口?
可以給我一點意見嗎?
要怎麼開口?<-----直接說明白講清楚!
又怕以為我們要爭財產<-----他不是已經在爭了嗎!?還怕什麼??
可以給我一點意見嗎?
-----> 不如這樣開頭好了~請問為什麼媽的所有遺產都變成你的呢??
1. 話是婆婆說的, 但是沒有立遺囑, 不算數
2. 財產是公婆的, 有權利過問的也只有兒女, 如果兒女不爭取, 媳婦無權出聲
3. 沒有那些財產, 你們也不會養不起孩子
4. 想要分那間房子, 你老公自己該出面, 否則, 就不要再爭
5. 公公還沒走, 他也有權分, 算起來真的要分, 公公有全部的1/2(送誰看他高興),
你老公只分到1/4, 那間房子如果比1/4多, 你們也沒權利要整間房子
婆婆說的話, 你最好忘了, 頂多放在心裡 "揪感心" 婆婆就好,
不要一直去想那是你(女兒)的, 沒有遺囑, 你女兒根本沒有繼承權~
(原作者於 2010-11-09 03:57:44 重新編輯過)
沒錯
媳婦無權力過問
目前我們家族就是這樣
我真的也沒興趣過問,因為那是老人家的事情,而且,也從不因為如此,就少照料婆婆,因為,我女兒是她帶大的啊!光這一點,我就非常感激了!婆婆的心,比遺產珍貴...
長輩啊!
留典範比遺產可貴,這是我的感想。縱然婆媳曾有摩擦,但婆婆依然是我心目中傳統婦德的典範,一些年輕人對家庭的付出和用心(包括她女兒)
,遠遠不及她。
她也有福報,兩個兒子,都很孝順。兒子將立場站穩,媳婦就跟著尊敬。
婆婆的遺產,其實是我們的孝親費(公公走時沒留下什麼),目前全數用來治療她的癌症,因為健保給付的不夠,一切都要自費(已半月花去50萬),也為她求個平安符,希望她度過這一關。我希望我們永遠沒機會拿到『遺產』,她健健康康的,過年能順利出院跟我們一起出遊,她已經走不動了,去日月潭好了
很欣賞Jenny講出我不敢講的感想!
(原作者於 2010-11-09 05:49:52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11-09 05:51:35 重新編輯過)
如果我這樣問他:我有跟你提過媽媽要把房子給妹妹的事,現在要怎麼過戶?(就當不知道他已經辦了)
這樣OK嗎?
繼承人有順位的
所以在沒立遺囑的情況下 "你"問這個會有很大的問題
何不交給老公處理 他才是繼承人之一
遺產不是共同繼承嗎?(沒有遺囑時)
你大伯私自過戶到自己名下
必須要有你先生ˋ公公的財產同意放棄書簽名才能過戶啊!
之前我公公過世,婆要把房子過到她名下
每個子女都必須寫財產放棄書,這樣才能辦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