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勞保局吧
勞保局是育嬰津貼發放單位
其育嬰津貼是依據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子女滿三 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一項規定:
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
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版媽妳的問題,其實在其他討論版有人曾發問過,
有人於公司未滿一年,依舊可領
有人於公司未滿一年,卻被追回
我也曾問過勞保局判定標準為何,
基本上勞保局會先查妳就保年資是否有超過一年
如果有,基本上就會先核發(給付單位)
那至於於公司未滿一年者,
有承辦人認為,只要公司予以核准育嬰留停,那就符合資格
但也有承辦人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就是要一年,所以不符合資格
我只能說,如果版媽妳被查到了
那就只好繳回
因為依法解釋,勞保局並沒有錯
至於發放後再追回
這是在法令中就有明文規定許可的
若妳有惡意詐領
還會有罰鍰的問題
所以當公司同事申請時
我都會要求同仁一定要先查在公司投保時間是否有超過一年
若沒有
我會建議延後辦理留停
等滿一年後再申請
免得屆時發生困擾
反而得不償失
謝謝雞圈與狗窩詳細的回答
我申請前有查過.就保年資超過1年--這點我有符合
至於公司年資未滿一年.有人說只要公司同意就可以..
現在有點煩.星期一才能與勞保局聯繫看情況如何...
又.我現在是留停狀態.若我現在重新提出申請應該就可以通過了吧?
搞不懂.不是推生育率嗎?為什麼這一點補助標準會那麼嚴苛.......
很想安慰妳
但畢竟政府規定遊戲規則
我們要申請也只能儘量避免爭議
妳提到
"我現在是留停狀態.若我現在重新提出申請應該就可以通過了吧?"
其實還是不會過的
所謂留職停薪
是指職位保留但年資及薪津是暫停的
即你留停生效那時起
妳在公司的年資凍結了(假設是10個月)
妳必需回去上班後工作至少再2個月
才會符合"滿1年"的規定
這時再申請留停,再向勞保局申請才會符合
但有哪家公司可以讓妳回去工作2個月
然後再留停
希望妳不要太過沮喪
也希望有幫上忙
媽媽,你的情形跟我妹他們一樣,
一定是你在申請時,
那個解說人員沒有詳細跟你說清楚,
如果你未滿一年的話,
勞保不能退,
等於育嬰期間還是要加入勞保,
至於費用通常是自己吸收,
我當時申請沒有滿一年,
所以我有仔細問過,
所以在育嬰期間是有保勞保的,
但是如果你未滿一年,
又未加保,
他們就會說你資格不符了。。
重點就是。。
未滿一年的申請人,
一定要保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