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 大嫂開老公的休旅車外出 結果發生擦撞
當下對方因為恍神自覺有錯 就先聲明不要報警
他自己的車很破舊打算要報廢了就不必修
另外他願意付擔我們的修車費一半
後來
因為雙方都有保強制險又剛好都是新光產物承保的
就說 那乾脆請保險公司互賠對方 大家很開心的就說定了!
事隔好些天
雙方也都辦好"出險"
我們這方卻接到新光的電話說我們這方不能賠
因為
是我大嫂錯在先
她在雙黃線左轉 才導致對方撞上
事實上是這樣沒錯
但當下
大嫂已經是停車的狀態
對方不停的切換車道又恍神才撞上來
保險公司是說 不管當下是誰撞誰
大嫂先錯 就是完全錯 百分之百錯
所以 保險公司無須理賠
請問
真的是這樣嗎?
沒有賠償的空間嗎?
只能說 真的很衰
老公的休旅車 自己一年開不到30次
卻被他們夫妻倆一個撞破後面一個洞
一個被撞旁邊掉漆
礙於同住一起 關係又不錯
到時候要是真的不賠
修車也是老公要自費
唉~
雙黃線左轉 才導致對方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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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黃線本來就不可回轉或是左轉~
即使是停下來也是一樣~
對方也可賴說是閃避不及而撞上的!
我覺得修車這事~
還是請你老公出面跟他哥哥說
總不能每次都要妳們吃悶虧吧!!!
如果發生事故時 一定要請警察到場 一定要做筆錄 免得對方到時賴皮
如果是自己的錯也免的到時對方可以獅子大開口
媽咪的車子有保全險嗎 如果有應該有一條是也可以修理自己的車子而不用付錢 如果保的只是基本險種可能就沒有了 因為全險比較貴
我建議車子不要借人家 既使是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因為如果車子借人家開 人家不小心開車撞傷或撞死人 那麼車主是應該要附連帶賠償責任
給媽咪做參考